PM與工程師·續

不久前我寫了篇日誌, 講我的一點經驗,PM如何與工程師協作。但是知易行難啊,最近我們的工程師也有點小抱怨,認爲需求變動較多,太折騰了。我聽到以後很警惕,查了一遍,發現 變動的需求大部分還算合理。半年多來一直強調敏捷,敏捷,有什麼想法就快速發佈出來,再根據上線效果進行調整。因此“一步到位”的方案是不可能的,而快速 調整是必須的。

這時工程師就有意見了,覺得後續的修補太多,浪費時間,希望發佈第一個版本的時候能夠謹慎一些,周全一些。但這其實和“敏捷風格”是相悖的。

我想了想,問題並不在於工程師不認可這個敏捷風格,而是不理解爲什麼要做這個,爲什麼要調整那個。我們的PM把設計案寫得清晰完整,這是“提交任務”的環節,可是還漏了另一個環節,即“解釋說服”的部分。

去年看一篇介紹Facebook的文章,講他們的PM權力很小,PM必須用自己的方案吸引住工程師,才能換得他們的投入,而工程師又必須去說動交互與視覺設計師,爲這項開發提供支持。總之,如果不能說服配合你的人,在Facebook寸步難行。

初看這篇文章時,覺得簡直是PM的噩夢,後來細細一想,又大有道理。如果某個方案都不能說服自己的同伴,是否隱患多多呢?換個角度,即便方案最後被證實是錯誤的,當初支持過它的所有人都會共同承擔責任——主要是精神上的自責,而不會互相埋怨造成內耗。

只不過,Facebook這個管理文化還有兩項大前提,輕易照搬不動。
1、只聘請最優秀的工程師,有較高的產品素養
2、每個員工都是自家產品的用戶,感同身受,有不錯的用研基礎

所 以其他公司盲目學習Facebook這一套,必死無疑,但其中的道理是共通的。怎樣讓團隊齊心協力呢?必要條件是對自己的任務有認同感。這個認同感不是靠 升職加薪換來的,也不是靠請吃飯拉關係換來的,而是你必須說服他,做這個事情是有價值的,值得你花時間去弄。大到產品方向,小到交互優化,都不例外。

每 個月的月初,我會開一小時部門例會,滔滔不絕地講近期的版本路線。每次花兩三個小時來準備PPT。在我看來,在座的每一個人都是我的客戶,我希望靠說服力 (而不是權力)來打動他們,接受我的產品計劃。在每週的策劃運營例會上,在我跟策劃組與運營組的單獨溝通中,這種演說不斷持續——雖然有點囉嗦,但可以保 證溝通充分,不存在對任務的牴觸情緒。

PM與工程師的協作,也應該學習我這個態度。PM既不是請求工程師去做這個,更不是安排工程師去做那個,而是通過繪聲繪色的說明,與工程師達成共識,我們下階段就應該做這個做那個。

因 此,我在每週四下午安排了一場30-60分鐘的會議,PM與工程師參加。PM這邊有一份龐大的需求總表,大約涵蓋了2-3個月的開發需求,隨時增補修訂。 然後在會議上根據優先級,對工程師講解與討論接下來的開發計劃,並確定下週的發佈內容(緊急需求除外)。對這種討論之前其實是有要求的,但如果不予以流程 化,制度化,就容易荒廢掉,口號永遠只是一灘糖稀屎。“提單-接單”的傳統協作形式必須被“講解-傾聽-討論”所替代。

上週我在新浪發了 條微博,說產品協作的根本出路是讓工程師加入設計討論,共同確認方案,共同對結果負責。這條微博的回覆很多。不少人提出,工程師哪裏有這麼多時間參與產品 設計?又有人說,所有人都負責,相當於所有人不負責。這些都是誤解。工程師只在幾個關鍵節點(架構提出/方案確認/進度安排)參與進來,佔用時間有限;而 所謂“共同負責”,意思是當初你不出聲反對,事後就得同甘共苦;當初你接受了這份開發計劃,便不會指責PM拍腦袋瞎折騰。對產品負責到底的必然是PM,他 同時還需要說服所有同伴接受自己的方案。

在我這裏,這個做法是可以被執行下去的。又有人留言說,第一,溝通能力足夠強的PM比較少,沒有 能力說服別人;第二,對產品有感覺的工程師比較少,固執的工程師卻很多。他說的也是常見情況。這屬於團隊建設的問題,團隊經驗與內部磨合都支撐不了協作上 的民主,但換個角度來看,這樣的團隊是否也很難做好產品呢?與其獨裁管理,不如多花心思在招聘與培訓上。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在創業階段, 打算做點創新的事情。由於用戶反饋很少,多半憑主觀感覺去摸索,說服力有限,容易發生分歧。而創業最怕的就是內耗,一爭執,一慢下來就完了。這時PM與工 程師的合力很難形成,更不適合搞一言堂——摸索中的試錯成本加重了內部矛盾。腫麼辦?所以牛逼的創業團隊都是技術主導,帶頭大哥兼具工程師與PM的雙重屬 性,自己想清楚了,挽起袖子就寫代碼,雌雄合體知行合一,非此不足以殺出血路。

PM與工程師要相親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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