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拿別人的“愛”威脅別人

今天在電梯裏“偷聽”了這樣一段對話:

媽媽:“這個東西不合算,要不是你一定要,就不給你買了”

兒子:“你不給我買我就懲罰你”

媽媽:“怎麼懲罰”

兒子:“懲罰你一個月不許親我”

媽媽親兒子,是對兒子的愛,但是兒子卻要用這種方法“懲罰”媽媽;

先不提這個“天真”的孩子,我們在生活中,職場中,是否也有這種誤解,沒有在乎別人的好意和“愛”,反而用拋棄這種”愛“作爲幫助你,”愛”你的人的一種懲罰?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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