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學習一點Scala04_變量

1、Scala有兩種類型變量:可變的(mutable)和不可變的(immutable);

2、非常不建議使用可變的變量。一個純函數程序永遠也不要使用可變的變量;

3、可變的變量使用關鍵字var聲明(好像JavaScript喲!);而不可變的變量使用關鍵字val;

4、使用var關鍵字聲明的變量與c++、java語言類似,在變量創建以後,可以重新賦值。其語法如下:

  var x = 10;

  x = 20;

  注:這裏語句結尾的;(分號)不是必須的。

5、使用val關鍵字聲明的變量在初始化以後,不允許重新賦值。其語法如下:

  val y = 10;

  如果對變量y重新賦值的話,如y = 20,則編譯器在編譯時會出現錯誤。

6、Scala雖然是個靜態類型語言,但它並不要求開發者一定要聲明類型,它可以自己推斷出來。如下面兩句是等價的:

  val y:Int = 10;

  val y = 10;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