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是定義在類中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小程序,函數也稱爲方法(將功能代碼封裝,便於對該功能進行服用,只有被調用施纔會被執行)
靜態函數所調用的被調用函數也必須是靜態。
格式:
修飾符返回值類型函數名(參數類型形式參數1,參數類型形式參數2)
{
執行語句;
Return 返回值;
}
特殊情況:功能沒有返回值時,return的後面直接用分號結束,因爲沒有具體返回值,所以此時的返回值類型用void來表示。
函數提高了代碼的複用性。
class test617
{
public staticvoid main(String[] args)
{
qf();
}
public staticvoid qf()
{
System.out.println("helloworid");
return;
}
}
注意:如果返回值是void,那麼函數中的return語句可以不寫。
函數中只能調用函數,不能定義函數(定義在類中)。
定義函數時,函數的返回值應返回給調用者。
定義函數的兩個明確:
1,這個功能的結果是什麼?明確返回值的類型。
2,這個功能的實現過程中是否需要未知內容參與運算?其實就是明確參數列表。
當if-else語句運算玩有結果時可以簡寫爲三元運算符 a>b? a : b ;
函數的重載(overload):在同一個類中,允許存在一個以上的同名函數,只要她們的參數個數或者參數類型不同即可。
函數的重載與返回值的類型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