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子裏的商業規律(續)--


段子裏的商業規律(續)
作者: 魏武揮
時間: [ 2013-06-28 20:55 ]

再來說一個流傳很久的段子。


一個老太跑一家銀行裏要存錢,款項巨大,銀行老總親自接待。老總和老太太套近乎:您大概很會做生意吧。老太太說:不,我只是很會賭博,逢賭必贏。老總表示“這不科學”。老太太說:不信我和你賭一個,我賭你明兒這時候,你的兩個蛋蛋會變成方的,賭金50萬刀如何?老總琢磨了一下,表示應戰。


次日,老太準點到來,提着個箱子,裏面有50萬刀。身後還跟着一個律師。老太說,我們需要一位律師見證一下,並要求老總脫下褲子,眼見爲實。老總照辦,露出蛋蛋讓老太摸了摸,果然還是圓的,老太說:好吧,我的50萬刀就輸給你了。老總正雀躍中,發現那位律師痛哭流涕。驚問。

答曰:這個老太和我賭了100萬刀,賭你會當着她的面***子,還把蛋蛋讓她摸!


在這個段子中,一共有三方牽扯到了這個business中,老總、老太、律師。其中老太和律師纔是真正的買賣關係(博弈關係),老總和老太之間的買賣關係(博弈關係)只是前一個買賣關係中的標的物罷了。


這是一個什麼商業規律呢?媒體的廣告模式就是這樣的。


用戶、媒體、客戶。用戶和媒體之間有商業關係,可能免費,可能收費,不過這不重要。重要的是用戶和媒體之間的關係,纔是媒體和客戶之間的交易關係中的產品:媒體把用戶(受衆)當成了產品賣給了客戶。媒體和用戶之間的買賣關係是虧本的,正如老太輸了老總50萬刀那樣。那媒體和用戶之間的關係這個產品賣給客戶時,收益足以cover這個虧損,正如老太和律師之間的交易關係產生的所得。


不過,這個段子和上一個把兒子弄成比爾蓋茨的女婿這個段子不太一樣的地方是,似乎這不是個多贏的結局。在上一個段子裏,老頭、老頭的兒子、比爾蓋茨、世行經理,大家都沒什麼損失,但在這個段子裏,律師損失了呀。


現在我們就要看看廣告最重要的切入點是什麼了:其實很多商家是被迫的。你以爲他們想打廣告啊?兩樂在廣告上的纏鬥,是一個典型的囚徒困境。打其實是浪費錢,不打呢?不打就是個死。


真正“受損”的其實是消費者(用戶),因爲如果商家不投入廣告,成本就應該更低,他們就應該以更低的價格買到消費品。現在廣告一來,只好掏更多的銀子給廣告買單。比如這位老總某種意義上是損失的:他脫下了褲子,還讓一個素昧平生的老太摸了他的蛋蛋。

但我給受損打了個引號的原因在於,他們還是有利益的,因爲廣告,使得他們得以用極其低廉的成本獲得了各種信息,銀行老總被摸了蛋蛋,但得到了五十萬刀,這事不虧。


所以,律師這個100萬虧損要這麼看。如果律師是被迫打這個官司的,這事就沒法子,他以後會向銀行老總提供律師服務時收取更多的費用(銀行老總因爲贏了50萬,略略漲價也是可以接受的嘛)。在漲價的過程中,由於律師需要提供更多服務,他說不定還要僱個律師助理,嗯,很好,又提供了一個就業崗位。


這個段子告訴我們:其實,我們都是其他交易關係中的一個交易品,也就是說:我們是其他人棋盤上的棋子,當然,其他人也是我們棋盤上的一枚棋子。



—— 鈦媒體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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