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舊文。
NBA是個生意場。據說姚明到NBA最初最大的感受之一便是:It’s business!
換東家抑或被東家換便是家常便飯了。
最近10年單賽季跳槽王是Bobby Jones。在2007-2008賽季,他老兄總共打了47場球,卻換了5支球隊:掘金、火箭、熱火、馬刺和灰熊。
Jones華盛頓大學四年畢業後於2006年第二輪被森林狼選中,並立刻被交換76人。在一個不溫不火的賽季後,新賽季開賽前Jones交易到了掘金,開始了一個波瀾壯闊、跌宕起伏、驚心動魄的賽季。
2008年1月7日25場板凳之後,掘金將他一腳踢開,Jones同志失業了。不過僅僅3天后,1月10日Jones便找到了新東家——灰熊。但這僅僅是短工:ten-day contract。之後的短工生涯,Jones同志開始環美旅行:2月26日參拜姚明,3月12日找韋德一起植樹,4月1日被馬刺愚弄。其實去馬刺之前Jones還在NBDL玩過兩天。雖然行程密了些,不過算起來幹活的日子還是多些,每支球隊都能上場活動活動。4月11日,在賽季尾巴,Jones同志又不計前嫌的回到丹拂爲掘金賣了幾天力,完滿的完成了1年5隊的壯舉。http://en.wikipedia.org/wiki/Bobby_Jones_%28basketball,_born_1984%29
帶着慣性,Jones同志在休賽期接着跳:掘金->紐約->熱火->國王。2008年10月21日,離開國王后,我們的Jones同志懷着破碎的心憤然離開NBA、離開美利堅這塊兒銅臭的大陸,投入了歐羅巴這塊熱土。
點評:
1, 人頭熟些好找工作,沒看掘金、熱火都好馬也吃回頭草嘛;
2, 剛工作時不要隨便跳槽、特別是不要頻繁跳槽,越跳以後工作越難找!
現役的跳槽王是Kevin Ollie。看看這位現在雷霆隊的得分後衛的履歷吧:
97-98 | DAL |
… | ORL |
98-99 | ORL |
… | SAC |
99-00 | PHI |
00-01 | NJN |
… | PHI |
01-02 | CHI |
… | IND |
02-03 | MIL |
… | SEA |
03-04 | CLE |
04-05 | PHI |
05-06 | PHI |
06-07 | PHI |
07-08 | PHI |
08-09 | MIN |
09-10 | OKC |
13年的職業生涯呆了12支球隊,平均每年一支,在前6年幾乎每年換一次東家。一直到了費城才收了些性,一氣住了4年。加上99年、01年,Ollie同志在費城呆過6年,看來跳槽王對費城感情不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