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由一張假幣引發的思考

   上個月的一天早上,我到銀行去辦理存款業務。想來工作也有幾年了,到銀行辦理存取款對我來說本是件很平常的事情,再輕車熟路不過了。我像往常一樣將銀行卡和現金一同遞給收銀員,然後有點心不在焉地在一旁等待。就在這時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收銀員突然對我說:“對不起先生,您的錢款中有一張是假幣,按照規定要予以沒收。”這是我有史以來聽到的最貴的一句話。也就是這短短的25個字就將我辛苦一天的工資給“秒殺”了。問題是這筆存款都是我前一個月從該行的ATM機上提取出來的工資。以前也聽說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過,但自己還是第一次碰到。在經歷了幾秒鐘短暫的發呆後,自己也只能一邊暗罵一邊無奈地接受了現實。想想還真是堵心,一大清早兒就罰我白白做了一天苦力,本來掙就得不多,偏偏還要趕上這種噁心事。真是TMD富人嫖娼中彩票,窮人賣血摔跟頭。可是倒黴的事情似乎還有沒完,接下來且看後面發生的一系列經過,也算是讓諸位“長長見識”吧。
收銀員向我索要了身份證(存款當然是要用身份證的了),我也沒好氣地把身份證推(銀行業務窗口都很小,但是出於尊重我平日裏都是遞給對方的,不過現在沒力氣所以順着滑道推了過去)給了她。等了一會兒,她沒有爲我辦理存款業務,反而是打印了一張單子要我簽字。我接過來一看,是一張假幣收繳憑證。上面赫然印着我的名字和身份證ID,還有這樣一行條目——假幣來源及製作方法:機制  客戶手持。
我當時就問她這是什麼意思?爲什麼要我簽署這樣的單據?她解釋說:“這個不過是我們銀行內部做的一個記錄而已,不會影響到您的信譽和其他方面。”
說實在的,我怎麼看怎麼覺得彆扭。這些年在政府部門做網絡安全,各種各樣按“手印”或者蓋“蘿蔔章”的大小紅頭文件也沒少見,無非都是用來進行行爲管制和責任劃分的一種行政手段罷了。這帳憑證單據也多半是出於這種目的。不過有的章和字可不是隨便蓋隨便籤的。我們來看看清楚:在這張所謂的內部記錄當中用戶的信息記錄得清清楚楚,沒有一絲一毫的差錯;然而在假幣來源上卻含糊地只寫了個“客戶手持”,意思模棱兩可。從旁觀者的角度來講怎麼理解都可以,這帳憑證好像是我惡意持有假幣而被人當場抓了現形似的。你只有簽字的份兒,卻不能夠辯解什麼。既然是內部記錄要麼只記錄時間、數目及錢號好了,幹嗎把我的個人信息寫得這麼清楚?這簡直就是對我人格和信譽的一種侮辱!我以爲按照規定我必須簽署,所以我一再強調自己可以簽署但必須註明我的錢款是在該行的ATM機上提取出來的。
正在我竭力爭辯的時候,旁邊走過來一個主管模樣的人(暫且稱他爲主管吧)對我說:“這張單據只能簽字,不能填寫其他的內容。”我當時心裏就很不爽,大清早兒我無緣無故就損失了一百塊,還要被迫簽署這個稀裏糊塗的確認單。那個主管說:“您可以不簽字,但是這樣就放棄了您應有的權利。”說完還要我看一下那張憑證單據的背面。我又仔細地看了一下,果然後面寫着所謂的“權利”。大致是以下三個內容:
1.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XXXX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收繳持有人所持假幣。
2. 持有人如對收繳的假幣有異議,可於X個工作日內到有關機構申請鑑定。
3. 持有人如對收繳的假幣有異議,可於XX個工作日內依法提起訴訟。
原來這就是所謂我的“權利”啊!既然這張紙幣已經被銀行定位爲假幣,那麼我又何必浪費時間去做什麼所謂的鑑定呢?除了徒增我的煩惱和促進我冠狀動脈硬化以外絲毫不能解決任何問題。起訴麼?要我起訴誰?是狀告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規定合法沒收我的個人所得?還是起訴該行ATM提款機出了假幣?還是質詢立法機構推出這個不合理的規定,無視和損害老百姓的利益?我是從ATM提款機上取的錢,憑條上只有日期和取款數目,並沒有記錄每一張紙幣的錢號啊?我拿什麼起訴啊?我身上沒有帶驗炒器。所以也沒有堅持去檢查那張所謂的假幣。但是我當時只存了幾百塊,所以對每一張紙幣都還有印象。那些紙幣都比較舊,不論感官或者觸摸都很難辨別。只怪自己太輕信ATM提款機,也只能自認倒黴。但問題在於假幣的出現損害了國家的利益,爲什麼讓老百姓來買單呢?
那個主管說我可以選擇報警。可又不是殺人放火,連作案對象都沒有,我報警找誰去啊?難道去銬提款機麼?其實我知道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我已經是有口難辨了,只能牢記這次教訓不要再犯同樣錯誤了。我也沒有指責他本人的意思,只是覺得銀行業界這種制度很不合理,感到多少有些委屈。可是接下來,他卻一再地爲他們的ATM提款機和銀行制度去辯解,還把“好心”地暗示我是否記錯了或者把錢和家人的放混了等等。真不愧是主管,一股腦把責任都推到我一個人身上,順便還把我家人也扯了進來。不得不佩服銀行的服務水平,嘴上很文明,心裏卻齷齪。最後他居然又很“專業”地告訴我這是資金流通的一種日常風險。
風險,可以說是一個最讓人痛恨的金融界名詞了。現在股票有風險、企業有風險、甚至和人接觸舊了連信任都產生了風險。風險就意味着可以不負責任,發生了什麼都屬於正常現象。不知道那個混蛋發明的這個可以逃避一切責任“金融公理”,使得一旦和所謂風險扯上關係,你就只好自認倒黴、自負盈虧,沒地兒說理去。那好啊!我真想問這個“金融專家”一句:假使你走在大街之上突然被人砍死了,那不是也叫外出風險麼?那您別報警啊!叫家人忍氣吞聲找個地兒刨坑兒埋了得了唄?我不滿意的不是損失了100塊錢,而是這種不負責的說法與漠視老百姓權利的制度。假幣不是我製造的,更不是我的過失令這種現象產生並且日益氾濫的,爲什麼該爲此事負責的人不去做出檢討,而是讓像我一樣的普通民衆去承擔?
也許那位主管月薪收入頗豐,-100塊錢對於他來說也許真的只是一種數字變化而以,所以在他那張嘴裏才吐出“風險” 這麼個象牙來!也許有的人認爲我太激動,犯不着爲100塊錢花時間寫這麼多字來抱怨。但是我想說的是:1塊錢對窮人來說可以買麪包、牛奶(現在應該是買不了了)來充飢,然而1000塊錢可能只是富人的一束用來調情的玫瑰或是咖啡廳裏的一次小憩而已。我寫出來不是簡單地記錄一次深刻的教訓,更不是讓別人來看熱鬧順便嘲笑我自己的。我只想好心地提醒每一個辛苦工作的人不要因爲大意而白白丟掉了自己的勞動果實。同時希望世界上能多一些呼籲與關注,少一點冷漠與麻木而已。
最後我想借助百家講壇學者鮑鵬山先生的一段話來結束本文吧。
檢驗一個人是否還有道德感,就要看他還能否生氣?
要看一個民族是否有生氣,就要看這個民族還有多少人在生氣。
要讓一個民族沒有了生氣,最陰險、最毒辣的手段就是去迫害那些還能夠生氣的人。
只要一個民族還有人在生氣,社會就有救。
有詩曰:留得李逵雙斧在,世間正氣尚能存。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