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堂戲” VS Go to Market

最近一個合作伙伴火急火燎的通過公司的銷售找到市場部, 說是要在兩天內連續做一系列大規模的市場活動,希望我們能幫忙(因爲他們在國內尚沒有市場部,想借助我們的力量協助他們來開展這些活動)包括:新聞發佈會、合作伙伴沙龍、大型的研討會三個大的活動,通過和他們的溝通, 覺得這些活動似乎有“目的不純”之嫌, 因爲, 之所以要在2天之內做這麼多場秀, 是因爲他們的老闆要從遙遠的西半球飛過來考察中國市場。

媒體發佈會、合作伙伴沙龍還好說, 不涉及到請聽衆,最要命的是那個200人的Seminar, 在我的堅持之下,我拒絕了由我們公司來承辦此次活動的提議, 原因是:

其一,時間太緊,在不到20天內, 要做200個參會者的招募難度非常大,而且, 還沒有廣告、軟文等的配合,更何,這家合作伙伴還處於中國市場的“導入期”,客戶對其沒有足夠的認知, 那麼, “慕名而來”的參會者應該不會太多,就算是用我們這邊的EDM的數據庫邀請,憑我多年的市場活動的組織經驗(吹吹牛,自戀一下哦),因爲沒有什麼特別能給受衆帶來價值的主題,到會率會非常低。

其二,會議目的違揹我做市場的原則, 這次活動的主要目的似乎是做一場秀給他們的老闆看, 次要目的纔是:產生銷售導向、品牌推廣、招募渠道等等。我去年曾經寫過一篇博文:《取悅客戶,還是取悅老闆》, 說的就是這個道理(這篇文章曾經被《電腦商報》採用過哦,又自戀一把
)。 也許很多朋友會很奇怪我爲什麼這麼說,你做市場的不就是搭臺唱戲的麼,擺什麼譜阿?!其實阿,我們乾的工作的是搭臺唱戲不假, 但是我們一定是唱給有價值的客戶看啊, 而不是在家自己描眉畫眼地“唱堂戲”,給自己人看!既然叫市場部,那應該做的是幫助公司的業務如何去Go to Market(走向市場), 而不是自己演自己看,這是完全不同目的和意義的事。

還有,我私下認爲這家合作伙伴在安排老闆這短短的2天中國之行的時候,不應該讓他老闆趕場子看“堂戲”(2天3場市場活動),如果能穿插着安排見1-2個最終用戶, 從最終用戶那去了解最爲真實的中國市場和終端客戶的需求,是不是會更有價值呢?!

Go to Market , 不應該只是句口號啊。

注:此篇文章所提及的合作伙伴沒有任何的具名,請勿對號如座,如有事件雷同, 純屬巧合, 特此聲明!)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