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項目經理的思考

決定項目成功的核心角色是什麼?
我認爲是三個角色:項目經理、技術經理與需求經理。
項目經理:解決管理上如何做的問題,對項目的進度與質量 負責。
 
具體職責包括了:過程定義、估算、計劃制定、計劃跟蹤與控制、風險管理、質量管理等。
 技術經理:解決技術上如何做的問題,對項目的技術方案負責。具 體職責包括了:技術可行性的評估、技術方案的確定、設計、設計驗證、技術難題的解決、實現等。
 需求經理:解決做什麼的問題,對項目的需求與範圍負責。具體職責包括了:需求獲取、需求分析、需求描述、需求驗證與確認、需求變更的管理、需求實現優先級的確定等。

      這三個角色着重於需求、進度、質量、技術四個方面,抓住了項目成功的核心要素,同時分工明確,互相補充,互相制約。打蛇打七寸,這四個方面即爲項目管理的七寸。
      對於超過10個人的項目,應該明確區分這3個角色,分別由不同的人員擔當。對於小於10個人的團隊,可以由一個人擔當多個角色,可以分爲以下的四種情況:
(1) 業務型項目經理:甲即擔當項目經理又擔當需求經理,乙擔當技術經理。這種方式在人員比較少時,是優先可以考慮的。
(2)     技術型項目經理:甲即擔當項目經理又擔當技術經理,乙擔當需求經理,乙可能來自於市場部門,未必懂技術。這也是一種解決方案,也是可以考慮的,缺點是甲可能比較繁忙,沒有在管上投入更多的工作量,而是陷入了技術細節中。
(3)     全能型項目經理:甲一個人擔當了三個角色。這種方式一人獨裁,風險很大,具有和(2)相同的風險。
(4)     純管理型項目經理:甲擔當項目經理,乙擔當技術經理與需求經理,這種方式,甲很可能就被架空,沒有實際的管理權,在實際中很少使用。


SCRUM 方法中將項目組的角色劃分爲了三個:
Scrum master:相當於是項目的導師,指導項目組的成員按SCRUM方法運作,幫助成員完成項目,屏蔽外來的干擾。
Product owner:相當於是客戶代表,和上述的需求經理類似,但是product owner還負責了功能測試。
Team member:項目組的技術人員,包括了設計、編碼、測試、文檔編寫的任務。
項目組的所有人對進度、質量等共同負責。
   
      我們提到的三架馬車的思想和Scrum方法的思想有所類似,但是職責更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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