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這段日子,告訴我寫作最重要的是什麼

都知道我失戀了,現在想想這段失戀的時間完全是在浪費生命,之前的我是個積極向上女孩,熱愛生活,喜歡讀書,喜歡寫作,喜歡健身,喜歡美食,享受工作,熱愛運動,喜歡購物,喜歡瑜伽。不知道吧,在失戀的這段時間,我竟然覺得活着根本沒什麼意思,不讀書了,其實也完全沒心思看不下去,也不寫東西了,也不按時吃飯了,有時候都不吃飯,感覺飯菜完全沒有味道沒有食慾,連美食都誘惑不了我,說重一點就跟傻了一樣,也不運動了,身體沒有了肌肉,全成贅肉了,雖然瘦了但看起來反倒胖了,全是肥肉了。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

記得有人說過,失戀了就去讓自己忙起來,旅遊健身跑步等等等等,可是,當你真正失戀的時候,這些根本沒用,這時的你根本一點都不想動,什麼事都不想幹,就是想他,就是胡思亂想,懷疑人生,懷疑自己,真正失戀的人哪會那麼理智,那麼快的走出來。心靈雞湯終歸是湯,真正想好起來還得靠自己堅強的毅力。

審視失戀的日子,越來越不像自己,越來越頹廢,自己都不喜歡,更何況別人。自己整天的感覺就像誰不醒又不睡的狀態,昏昏糊糊相當差的狀態。一天天的不知道怎麼就過去了,也不知道自己每天到底在幹啥,心不在焉。什麼發生任何重大的事都進不了我的眼,冷漠,對一切都熟視無睹,現在看看真是看不下去。這麼短暫寶貴的青春,白白浪費。

現在重新回到寫作的自己,覺得那個我又回來了,感覺相當棒,自己就像醒了一樣,很清醒。知道自己是在生活,能夠真真切切的感受身邊的沒一點點小事,一點點美好,真的覺得有了陽光,之前的日子天天都是陰雲,被陽光的正能量曬曬發黴的心,特別敞亮,真是舒服極了。

看,好久沒有動手寫了,真的生疏了,同時,也讓我明白了我離不開寫作,而且越久不寫越不想寫,越不寫就越生疏;還有,越寫呢,就會越順利,越順手,所以決定寫作了,就不要放棄,堅持寫下來,會有質的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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