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面向對象一:MVC的面向對象封裝

JS面向對象一:MVC的面向對象封裝

MDNjavascript面向對象

面向對象(Object-Oriented)

面向對象裏面向的意思是以...爲主,面向對象編程既以對象爲主的編程.

面向對象的一些概念:

Namespace 命名空間 允許開發人員在一個獨特, 應用相關的名字的名稱下捆綁所有功能的容器。 Class 類 定義對象的特徵。它是對象的屬性和方法的模板定義. Object 對象 類的一個實例。 Property 屬性 對象的特徵,比如顏色。 Method 方法 對象的能力,比如行走。 Constructor 構造函數 對象初始化的瞬間, 被調用的方法. 通常它的名字與包含它的類一致. 例如Object(),String(),Number() Inheritance 繼承 一個類可以繼承另一個類的特徵。 Encapsulation 封裝 一種把數據和相關的方法綁定在一起使用的方法. Abstraction 抽象 結合複雜的繼承,方法,屬性的對象能夠模擬現實的模型。 Polymorphism 多態 多意爲‘許多’,態意爲‘形態’。不同類可以定義相同的方法或屬性。

命名空間

// 全局命名空間
var MYAPP = MYAPP || {};

javascript命名空間 MYAPP包含了所有的命名,他就像一個房間一樣,裝着所有的屬性,所以就叫命名空間

// 給普通方法和屬性創建一個叫做MYAPP.commonMethod的容器
MYAPP.commonMethod = {
  regExForName: "", // 定義名字的正則驗證
  regExForPhone: "", // 定義電話的正則驗證
  validateName: function(name){
    // 對名字name做些操作,你可以通過使用“this.regExForname”
    // 訪問regExForName變量
  },
 
  validatePhoneNo: function(phoneNo){
    // 對電話號碼做操作
  }
}

// 對象和方法一起申明
MYAPP.event = {
    addListener: function(el, type, fn) {
    //  代碼
    },
   removeListener: function(el, type, fn) {
    // 代碼
   },
   getEvent: function(e) {
   // 代碼
   }
  
   // 還可以添加其他的屬性和方法
}

//使用addListener方法的寫法:
MYAPP.event.addListener("yourel", "type", callback);

解釋: 因爲

1||2//返回1,不是true或者false!!!

五個falsy值 0 NaN null undefined ''

在javascript中,a||b c&&d的返回值只會在abcd中選一個!

阮一峯-且運算符(&&)或運算符(||)

且運算符(&&)往往用於多個表達式的求值。 它的運算規則是:如果第一個運算子的布爾值爲true,則返回第二個運算子的值(注意是值,不是布爾值);如果第一個運算子的布爾值爲false,則直接返回第一個運算子的值,且不再對第二個運算子求值。

如果是一連串的&&,他的返回值就是遇到的第一個falsy值,後面的不看了

1 && 0 && console.log(3)//console.log(3)不會執行,返回0
console.log(3)//返回undefined

而||和&&相反

返回第一個爲真的值.後面的不看 那麼:

var a = b || {} 意思就是如果b是存在的(b的返回值爲true),那麼a=b,如果b不存在,那麼a={}

類(從MVC提煉面向對象是什麼)

使用的代碼是 模塊化、MVC裏的V和C、閉包與立即執行函數的使用MVC中的M(model)、MVC總結

接下來優化老版本的message.js 箭頭函數內外this相通

優化前的結構:

在幾個模塊化文件裏,都有MVC

那麼我們可以吧每個js文件中的MVC寫成一個模板,這個模板就是 所謂模板,就是寫個函數把他造出來,那麼我們來封裝MVC

封裝 Model View Controller

首先建三個封裝的文件,再引入

View():

Model():

原先的model:

封裝後Model():

並且save()傳入object 然後就可以用封裝後的Model()代碼了,修改message.js代碼爲:

也就是說,封裝後我們的使用方法是:

如果有兩個model,不需要寫重複代碼

View,Model封裝後的完整代碼

Controller():

封裝Controller.js,但是沒有將封裝運用,因爲自己的簡歷項目比較小,代碼結構不復雜,封裝後反而會難理解,知道如何封裝和如何使用的思想就可以

封裝後的所有MVC代碼

總結

密愛想對象封裝後MVC的使用方法: view:

/*
var view = View('.xxx')
*/

model:

/*
var model = Model({
  resourceName: '表名'
})
*/

controller:

/*
Controller({
  init:(){
    this.view
    this.model
    this.xxx()
    this.yyy()
  },
  xxx(){},
  yyy(){}
})
*/

簡單了不少.

總結: 面向對象就是既然這些對象有相同的屬性和相同的行爲,那麼就把相同的地方存到一個地方,當做一個模板.這就叫 當需要生成對象的時候,new一個對象出來,這個對象就有這個模板上的屬性和行爲.這就叫實例化一個對象. 面向對象的核心就是實例化一個對象

其他:對象的方法

以下引用自MDNjavascript面向對象

如果一個Object的的屬性是函數,那麼這個屬性叫方法

在JavaScript中方法通常是一個綁定到對象中的普通函數, 這意味着方法可以在其所在context之外被調用。 思考下面示例中的代碼:

function Person(firstName) {
  this.firstName = firstName;
}


Person.prototype.sayHello = function() {
  alert("Hello, I'm " + this.first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Alice");
var person2 = new Person("Bob");
var helloFunction = person1.sayHello;

person1.sayHello();                                 // alerts "Hello, I'm Alice"
person2.sayHello();                                 // alerts "Hello, I'm Bob"
helloFunction();                                    // alerts "Hello, I'm undefined" (or fails
                                                    // with a TypeError in strict mode)
console.log(helloFunction === person1.sayHello);          // logs true
console.log(hello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sayHello); // logs true
helloFunction.call(person1);                        // logs "Hello, I'm Alice"
helloFunction.call(person2);                        // logs "Hello, I'm Bob"

如上例所示, 所有指向sayHello函數的引用 ,包括 person1, Person.prototype, 和 helloFunction 等, 均引用了相同的函數.

console.log(helloFunction === person1.sayHello);          // logs true
console.log(helloFunction === Person.prototype.sayHello); // logs true

在調用函數的過程中,this的值取決於我們怎麼樣調用函數. 在通常情況下,我們通過一個表達式person1.sayHello()來調用函數:即從一個對象的屬性中得到所調用的函數。此時this被設置爲我們取得函數的對象(即person1)。這就是爲什麼person1.sayHello() 使用了姓名“Alice”而person2.sayHello()使用了姓名“bob”的原因。

然而我們使用不同的調用方法時, this的值也就不同了。當從變量 helloFunction()中調用的時候, this就被設置成了全局對象 (在瀏覽器中即window)。由於該對象 (非常可能地) 沒有firstName 屬性, 我們得到的結果便是"Hello, I'm undefined". (這是鬆散模式下的結果, 在 嚴格模式中,結果將不同(此時會產生一個error)。 但是爲了避免混淆,我們在這裏不涉及細節) 。另外,我們可以像上例末尾那樣,使用Function#call (或者Function#apply)顯式的設置this的值。

自己的理解:call()的第一個參數就是this的值.如果沒用call,默認this是那個調用函數的當前的對象.在全局作用域中,就是被隱藏的window.所以不寫call()且在全局作用於調用函數的時候,this就是window.可以使用call()或者apply自己指定this的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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