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剛考完隨機過程,考完以後也一直不太想學習,就順便寫寫一些當時複習時的小結論以及課堂筆記,有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家及時糾正。
這篇博客分享了一些與“條件概率”有關的結論和理解。先說結論:
條件概率常見結論
設X、Y是隨機變量,則有:
- E(g(X)h(Y)∣Y)=h(Y)E(g(X)∣Y)
- E(X∣X)=X
- E(E(X∣Y))=E(X)
- E(g(X)h(Y))=E(h(Y)E(g(x)∣Y))
- E(E(X∣Y,Z)∣Y∈Dj,Z∈Dk)=E(X∣Y∈Dj,Z∈Dk)
- E(E(X∣Y,Z)∣Y)=E(X∣Y)=E(E(X∣Y)∣Y,Z)
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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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結論一,左側Y爲條件,由於條件概率中的條件都是已知的、固定的,所以取期望時可以直接當做常數提出,所以,可以直接將h(Y)提出期望符號,故有:E(g(X)h(Y)∣Y)=h(Y)E(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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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結論二,同理,由於條件概率中的條件都是已知的、固定的,所以取期望時可以直接當做常數提出,所以,可以直接將X提出期望符號,後面是對1取條件期望,其結果仍爲1,故有:E(X∣X)=XE(1∣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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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結論三,有兩種理解方式:
1)首先要知道:條件概率所得到的是條件的函數。因此E(X|Y)所得到的一定是Y的函數,所以E(E(X|Y))中外層的E再作用後,其效果便是直接將條件Y抹去,因此不難理解E(E(X∣Y))=E(X)的結論。
2)也可以看成“二重條件取交集”,內層E的條件爲Y,外層E的條件中無條件,所以可以看爲是關於條件Y的空集,兩層條件取交集爲Y的空集,所以得到的即爲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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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結論四,雙E算子的常見結論,也是鞅論中推理證明的常用技巧。兩種理解方法:
1)推導的方法:將結論三中的X換爲g(X)h(Y),可得有:E(E(g(X)h(Y)∣Y))=E(g(X)h(Y));對結論一中等式兩側取均值有:E(E(g(X)h(Y)∣Y))=E(h(Y)E(g(X)∣Y)),上述兩等式左側一樣,所以有E(g(X)h(Y))=E(h(Y)E(g(X)∣Y))。
2)理解的方法:該結論也可以從右向左看,將E(h(Y)E(g(X)∣Y))中h(Y)拿入內層E中也可得到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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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結論五,可以看成二重條件取交集的理解方法,外層條件是Y∈Dj,Z∈Dk,內層條件是Y,Z屬於全集,所以取交集以後即爲Y∈Dj,Z∈Dk,所以有結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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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結論六,先說左側等式:E(E(X∣Y,Z)∣Y)=E(X∣Y),可以看成“二重條件取交集”,內層E的條件爲Y,Z,外層條件爲Y,而Z爲空集,所以兩者取交集僅剩下Y。右側等式同理。
綜上所述,核心就是三點
所以,有了這些結論的基礎,再去看鞅論的推導和證明會相對輕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