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的劇本,爲了保護一個女孩的童年

我小時候是住在外婆家的,因爲父母都外出打工了。阿文是我同齡的表弟,比我晚了幾天出生,她的媽媽是我媽媽的姐姐,額,阿文爸媽也都外出打工了。

我們都住在外婆家,一起上學,一起放學,和外婆睡在一張大大的牀上。

讀小學時,是在隔壁村的小學就讀,因爲我們離那個村很近,但又不屬於那個村,鄉下的地方,地方劃分總是那麼奇怪。

有些地方叫邱家,有些地方叫姜宅,我總以爲以前有個有權有勢的人姓邱或者姜呢。


讀小學時,我和阿文認識了一個女孩子,叫小芬。我現在真的想不起來是怎麼認識的,就好像自然而然理所當然地熟了。的確理應如此,她家離我外婆家不遠,就是幾塊農田距離的樣子。

外婆房子和她家房子周圍大部分都是田地,不過我們外婆家靠河流,外婆經常在河邊洗衣服。

真的記不清是怎麼熟悉起來的。或許我們歸家都是一個方向吧,之後我們大概就一起上學,一起放學,一起玩耍,

我們玩着四角包的時候她在旁邊看着,後來也加入進來,我們一起折過紙飛機,一起跳房子,一起過家家,一起看喜羊羊與灰太狼。

那時候真的是無憂無慮,三個人每天都開開心心的。


阿文每隔一個月就要回奶奶家一次,我也跟去,小芬也跟去。事實上,我現在想起來,爲什麼她要跟去呢?我是阿文親戚,理所當然可以跟去;小芬只是同學,而且還是女孩子,爲什麼跟去呢?

靠!小時候不想這麼多,想跟去就可以去,沒有理由。

去阿文奶奶家的路有點意思,現在想起來簡直是童年的回憶啊。要經過一座類似橋的東西,至今我也不知道叫什麼,反正可以過河,不過河流水多的時候容易淹沒,小時候很怕這東西,怕一不小心就被水淹沒。

還會經過一座高架橋,請允許我這麼說,高高的,有點嚇人,很怕掉下去。

我們三個人經過人來人往的集市,經過一個很陡的坡,看過一隻羊,路過豬圈,在涼亭裏歇氣,最後在一個有點陰暗的,有鞭炮氣息的巷子裏拐進去到阿文奶奶家。

阿文奶奶讓我們吃了午飯,玩了一會,最後塞給阿文五塊錢,塞給我兩塊錢,塞給小芬一塊錢。兩點多我們又準備回外婆家了。

我們要走兩三個小時,不過我們是邊走邊聊天,並不覺得時間難熬,感覺一下子就沒了,然後到家了。

我們三個人去了好幾次。


最後有次阿文正準備離開她奶奶家,他表姐拉住阿文,輕聲說,“下次你們兩個來就好了,那個女孩子就不要跟來了。”

阿文哦了一聲。

回去阿文偷偷跟我說了這件事,他問我怎麼辦?我說那就不要帶她一起吧。

阿文說不行。

我說那就讓她跟來吧。

阿文說也不行。

我問,那要怎麼樣?

阿文說,我也不知道。


有一次,小芬帶我和阿文去她親戚家,是她姑姑家還是大姨家我忘記了。

不過去的路也是有點意思的,我們三個人帶了很多零食,邊吃邊走,遇見班上同學在外面自己“搞燒烤”,路過有很多分岔路的路口,看到好多好多的牛,天空很藍,飛機飛過留下一條又白又長的線。

也是走了好久,纔到她親戚家。


我們親切地叫了一聲阿姨。阿姨滿臉堆笑,中午給我們煮了麪條,每碗麪條上面有一個大大的雞蛋,可是我們吃了很多零食,麪條沒有吃完,我們滿臉歉意,阿姨笑着說,“沒事,沒事。”

後來的事記不太清楚了,我們好像很快地離開了她親戚家裏,是爲了什麼呢?

過了太久了,記不到了。


我們也是走了好久好久回到家裏,童年的我們真的不知道多遠是多遠,總是以爲可以用腳步去衡量,總以爲走路就能走到。

夏天時,我們就會去河邊洗澡。阿文會游泳,會憋氣,而我不會,只是在離岸邊很近的淺水中玩耍。

阿文和我脫了衣服褲子,只穿着內褲就下水了,而小芬是女孩子,她就穿着整套衣服下水,水漲在衣服裏顯得很沉重,不過小芬還是很開心地跟着我們玩。

我們潑水,我們抓螃蟹,小魚小蝦,我們總感覺那些魚就在面前,可是怎麼抓都抓不到,它們真的好靈活。

玩了一會,我和阿文站在河邊的大石板上曬太陽,小芬還浸在水中。待我們的內褲都幹了,再穿上衣服。

小芬說,“你們兩個都回去吧,我要把衣服脫下來曬乾。“

我們齊聲說好。

於是我們都回去。


不過我又偷偷默默地繞回去了,小心地趴在坡上看着河岸。我去,阿文也在這。

我說,”你太猥瑣了吧。偷偷看人家女孩子。“

阿文說,“你不是也一樣嗎?”

我說,“沒有啊,我只是來找你的。”

阿文說,“你說謊話都不打草稿的嗎?”

“我……”

“不用看了,小芬跑到對岸了,擋住了,你看不見了,她就知道你就是流氓。”

“沒有,你纔是流氓。”

“你流氓。”

“不,你流氓。”

好像說了很久,久到小芬從河邊再上坡看到我們倆再爭吵有點莫名其妙。


小學有段特殊的時期,在這個時期裏,每個人都會討厭異性,因爲覺得異性不是我們陣營的。男孩子不喜歡跟女孩子玩,覺得她們愛哭,很討厭;女孩子不喜歡跟男孩子玩,覺得他們粗魯,邋里邋遢。

後來,我們兩個就比較遠離小芬了。

矛盾的是,我們都覺得跟小芬玩更好,只是小芬是女孩子,男孩子和女孩子是玩不到一塊裏去的,這是班上人一致認爲的道理。

當阿文和小芬玩在一塊時,我就對阿文說,“你是不是看上小芬了?”小學時就喜歡開這種玩笑。

阿文滿臉漲紅,“沒有,你纔是呢!”


當我和小芬討論一道數學題時,阿文把我拉過去說,”原來你纔是喜歡小芬呢!“

我滿臉漲紅,“沒有,沒有,你的纔是呢!“

當時的我們總是覺得喜歡和異性在一塊是不合適的,會遭到班上同學的排斥與嘲笑的,只能一個勁地否認自己不喜歡和小芬在一起。

後來好像變本加厲了。

我在房間的木門上用木炭寫阿文喜歡小芬,阿文看到,火了,說了一聲,“你才喜歡那個鰥夫的女兒。”

接下來是死一般的沉寂。

阿文知道說錯話了,低着頭;我也低着頭,默不作聲。


小芬的爸爸是個沒有討老婆的老實巴交的男人,小芬是他在集市裏撿來的。是外婆跟我們說這些事,集市裏的井蓋上放着一個女嬰,女嬰的哭聲吸引來了很多人,包括那個單身的男人。

最後是那男人把她領走了。

我一直在試圖幻想那個場景,或許有人對男人說,“反正你腿瘸了,討不到老婆,乾脆把這女嬰領回去吧。”那男人糾結了一會,最後在很多人的面前抱走了那女嬰。

小芬是領養的,她自己或許也知道,因爲她沒有媽媽,以及各種各樣的似真似假的流言。外婆說,不要說出小芬抱養的事,那女娃也怪可憐的。

所以我們從不說出這些事。在我們看來,小芬需要我們的陪伴,需要我們的保護。


當阿文低着頭的時候,我說,“我什麼都沒聽見。”

阿文擡起頭,“對不起,以後不會再說這些事了。”

“我們也不要再糾結喜不喜歡小芬這件事了。我們還是像以前那麼玩吧,不要管班上的那些人了。”

“我早就想這麼說,班上人都很討厭,明明想和對方玩,還要裝作不在意。”

“哇,你好厲害哦。”

“不,你才厲害。”

“不不不,你厲害,你宇宙第一厲害。”

“……”


我和阿文曾經到過一次她房間,她家的屋子是用那種又大又紅的泥磚砌的,房間裏面很暗,有一臺很舊很小的電視劇,播着喜羊羊與灰太狼。

我們三個人呆了一會,就又出去玩了。


還是外面比較好玩。我們一起挖過竹筍,一起偷過西瓜,一起煮過小螃蟹,一起在竹林裏搭建屬於我們自己的祕密基地。下雨時,我們躲在自己的祕密基地,雨滴打在密集的竹葉上,沒有打到我們身上。我們感覺到涼意,就急忙匆匆跑回家。

小芬的爸爸在一個地方做事,我不知道在哪裏,他好像之後從來沒有想過討老婆,只是一心一意賺錢,不過腿腳不方便還是帶給他很多麻煩與嘲笑。

小芬和她爸爸吵過好幾次的架,原因其實很簡單。沒有人希望自己的爸爸是個瘸腿的男人,沒有人希望自己的爸爸沒有老婆,沒有人希望自己被同學看不起。

十歲的她,就已經知道什麼叫好意,什麼叫惡意;

她小心翼翼地維護自己的自尊,不被人看出她的難過傷心;

她在班上經常笑嘻嘻的,回到家時常發呆;

時常她爸爸沒做錯什麼事,她也想和她爸吵一架,因爲她真的需要發泄一下情緒,不過她爸爸也沒做錯什麼啊。


三年級讀完,我和阿文各自父母回來了,然後我們都回到各自村裏,在村裏小學讀書。我們三個在不同的小學讀書,再也不能隨意玩跳房子和紙飛機了。

有次我和阿文回到外婆家,我們就去找小芬。

阿文說,“我那小學離我家很近,早上去學校就一段小路的距離。“

我也插嘴說,”我小學也很近,不過沒他近,但是還是很快就到校了。“

小芬看着我們,笑了。


之後,我們依舊一起玩鬧,一起走在熟悉的小路上,路旁都是那種狗尾巴草,時不時飛過幾只蜻蜓,還有幾隻賴皮蛤蟆。

五年級我到鎮裏中心小學讀書,小芬也是,不過阿文不是,因爲他老家實際上算是隔壁縣城的。我和小芬在一個班,不過我總覺得少了什麼,我不再熱情地找小芬聊天,小芬也好像刻意避開我。

我們都各自有了一些朋友,不再是小學時三人行。

六年級重新分班,我和小芬又分到一個班上。

印象裏第一次考試,我考了年級第五,小芬考了年級第二。不過我一直覺得那次考試我纔是年級第一,因爲那個該死的語文改卷老師把我的語文試卷改得一塌糊塗,好像刻意在扣我分。

不好意思,我跑題了,我想說的是小芬其實成績不錯的,在小學時我在第四,小芬在第五,沒辦法,前面有三個太變態了,而阿文則是四大托塔天王之一,成績很差。


六年級發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它的發生,真的改變了故事原本的走向。

同年級有個男孩子,叫小松,他是小芬的弟弟,對,親弟弟。

莫名其妙地,出現了小芬的母親,小芬的弟弟。我實在是記不清是怎麼開篇的,就是班上突然說小芬的媽媽來找她了。

然後小芬不想見她媽媽。

很突然,又很複雜,我不知道前面到底有多少鋪墊,就是好像忽然之間就把小芬的親生母親給弄出來了。

小芬母親帶了好多零食,給小芬,不過小芬並不領情,拒絕了。

班上很多人開始討論這件事,在課間,在放學後,在吃飯時。

有人說,小芬媽媽是想把小芬重新帶回去。


好像的確如此吧,不然小芬媽媽爲何平白無故地出現,這麼多年沒出現,偏偏在這個時候出現。

於是,有人對那個瘸腿的男人說,“哎,你白白養了那個女娃了,現在她媽要把她認養過去了。”

我想象着那男人默不作聲的樣子,突然就有點心酸。

小芬很反感她媽媽來找她,似乎也跟她媽媽大吵了一架,吵架內容無非是:

“爲什麼偏偏這時候來找我?”

“你把我丟了爲什麼還要來找我?”

“你爲什麼這麼狠心?”

她媽媽帶着愧疚,一句話不說,就靜靜地看着她的親生女兒在那大喊,發泄着多年來壓抑着的情緒,那些敏感,那些自尊,那些經歷過所有的嘲笑都一一向她的親生母親扔去。


我不知道爲什麼當年她媽媽要丟棄她自己的女兒,我們這些才六年級的學生,哪裏知道爲什麼呢?

小松是小芬的親弟弟,這麼說來,他們應該是她媽媽一起生下來的,最後她父母決定丟棄女兒。

計劃生育,家庭困難,入不敷出……這些詞彙也描繪不出當時的場景,只有當事人知道爲什麼,或者哪有那麼多爲什麼?都是生活而已。

小芬最後沒有同意跟她親媽媽走,她還是跟着她的瘸腿爸爸,住在很暗很舊的房子裏。也許,小芬媽媽試圖找到男人,說她想帶走小芬,當然也會給男人一些錢。

可是,時間呢?那些照顧呢?那些點點滴滴呢?贍養費就能補完嗎?


男人說,小芬同意,我就同意。

最後,小芬沒有同意。

女人離開了,留下了一大包的零食玩具。

熱鬧的校園最後歸於平靜,小芬的事也慢慢不再被人談起,只是小芬的弟弟小松依舊在同年級讀書,有人偶爾會開他玩笑,“怎麼不找你姐姐去啊?”

小松轉頭就走了,背後是一羣人的嘲笑。


初一分班,我和小芬在不同的班,我也不在意小芬的事了。我只是個局外人罷了。

初三我到了一中,離開了初中,那些討論着別人家裏發生的事的人,都各自憂慮自己家裏的事。

中考結束,出分,小芬去了二中。當我知道她去了二中的消息時,還是有點驚訝,但又覺得意料之中,很奇怪的感覺。

後來,各自忙碌,各自有自己的事,我也沒有了小芬的消息。


而現在我大學了,我不知道小芬最後去了哪裏?她是去了一所大學呢?還是在某地工作呢?是否還住在那個又暗又舊的房子裏呢?

我回到外婆家,走在當年趴在偷看小芬的草坡上,右邊是我們三個一起遊過的河流,前面是田野,再往前是小芬的房屋。那有好幾戶人家,房子連成一塊,像是被田野圍成的孤島。

也許小芬她爸做了新房子吧,小芬住在又亮又新的房間裏,不再敏感,不再被嘲笑,大大的電視播放着新的動畫電影。


紙飛機老早就停下來了,畫跳房子的刻痕也模糊不清,喜羊羊與灰太狼也被禁播了。

當年回去阿文偷偷跟我說了這件事,他問我怎麼辦?我說那就不要帶她一起吧。

阿文說不行。

我說那就讓她跟來吧。

阿文說也不行。

我問,那要怎麼樣?

阿文說,我也不知道。


最後我們還是三個一起走過長長的路,去阿文奶奶家,不管阿文表姐怎麼想。


我知道小芬那親戚應該是她的姑姑,是她爸爸的姐姐,因爲她沒有媽媽。

我記到了我們爲什麼那麼早離開她姑姑家,因爲她要帶我和阿文看一個地方,當年她自己一個人做的祕密基地。


童年的我們真的不知道多遠是多遠,總是以爲可以用腳步去衡量,總以爲走路就能走到。而長大後知道了多遠是多遠,有些事不是很簡單就能去做的,有些無奈,總是那麼討厭。


當年我對阿文說,”你太猥瑣了吧。偷偷看人家女孩子。“

阿文說,“你不是也一樣嗎?”

我說,“沒有啊,我只是來找你的。”

阿文說,“你說謊話都不打草稿的嗎?”

“我……”

“不用看了,小芬跑到對岸了,擋住了,你看不見了,她就知道你就是流氓。”

“沒有,你纔是流氓。”

“你流氓。”

“不,你流氓。”


小芬接着說,“你們都是大流氓。”笑着跑回家了。


外婆房間的木門上刻着“阿文喜歡小芬”。木炭的痕跡,影影綽綽,模糊不清。

我們一起挖過竹筍,一起偷過西瓜,一起煮過小螃蟹,一起在竹林裏搭建屬於我們自己的祕密基地。

我希望那些是她的童年,有人陪伴,有人跟她一起玩,不用去擔心別人背後的嘲笑,不用那麼敏感地去面對原本不屬於她的事。


我站在草坡上,似乎看到她和她爸爸爭吵的情景。

吵完後,她爸爸苦笑,而她哭了。


1999年,有個女嬰被丟棄在集市的井蓋上。

一位瘸腿的男人抱走了她。

小學一到三年級,有兩個男孩子陪在一個女孩子身邊。

三人行的劇本,目的只是爲了保護她敏感脆弱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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