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問華爲有多少生命可以重來!

    2008年3月6日星期四中午12時30分,華爲公司深圳阪田研發基地又有一名員工墜樓,而此時距華爲上一位自殺者成都員工李棟兵跳樓身亡日僅僅相隔十天。
 
    目前,該員工已被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尚無進一步消息。一位在華爲基地食堂吃飯的知情者目睹了該員工墜樓的過程,並看到地上讓人觸目驚心的血跡。
 
    在華爲近四十位的自殺或過勞死亡者中,或許並不都是被華爲的狼性文化吞掉性命,但如此高的自殺者數量揭示了不可忽視的因果關係。
 
    早在2006年5月,住在中山大學附屬醫院的胡新宇在過去的一個月中全身多個器官不斷衰竭,直到28日晚最終結束了25歲的年青生命。而他用生命換來的,就是一個改良的加班政策和據說12萬的補償金。改良加班政策中規定晚上十點以後加班要經過批准,不準在公司打地鋪過夜等等。似乎做爲企業單位來說,所能做的也不過如此,但對於無法計數的普通員工個體來說,受害者與企業之間的巨大落差就像天平失衡讓人難以平靜。
 
    《人力資本》主編劉紅鷹說:華爲等很多公司,都號稱讚賞"狼文化",而當我們在拯救那些弱小、無助的生命,讓他們得以有機會上中學上大學的時候,是否想到又是我們將他們推向了"狼羣"呢?
 
    中國目前還沒有關於過勞死的立法,華爲在道德公堂上的行動就是承認了員工死亡與加班的“間接”關係並付出了十餘萬元的補償。胡新宇死亡前天天睡在辦公室,2點睡覺,8點起來工作,1天工作時間超過15個小時。華爲竟然在這樣一位曾經爲公司賣命工作的員工死亡後如此推卸責任,僅以一個“間接關係”和區區十幾萬元的賠償金就滿足了自己心理上的所謂平衡,而始終不敢承認胡新宇的過勞死亡,怎能不繼續遭到唾罵。
 
    而08年首,相距不到十天,又有兩名員工依次墜樓身亡,這份“相關”“間接”與“偶然”是否太頻繁了點兒?必竟,被吞噬的是一條條鮮活的生命,與躲在事件身後的華爲高管們的生命一樣,寶貴的不可重來。

    近兩年華爲員工事故
 
    2006年5月28日晚,深圳華爲公司員工、25歲的胡新宇因病毒性腦炎死亡。之前胡新宇經常在公司加班加點,打地鋪過夜。
 
    2007年7月18日下午,年僅26歲的華爲員工張銳在深圳梅林某小區的樓道內自縊身亡。進入華爲只有60多天的他,生前曾多次向親人表示工作壓力太大。
   
    2007年8月11日17時30分左右,在長春市國聯小區,華爲長春辦事處員工趙炳與人在電話裏爭吵20分鐘後,縱身從7樓跳下身亡。
 
    2007年12月5日上午,在深圳華爲工作的喬向英起牀後進入洗手間梳洗時突然倒下猝死。
 
    2008年2月26日,華爲成都員工李棟兵從華爲研發中心樓躍下,當場死於非命。
 
    2008年3月6日中午, 華爲公司深圳阪田研發基地一名員工墜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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