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土地利用矢量数据。主要包含: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含义
1 耕地 - -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耕地、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物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农果、农桑、农林用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
- - 11 水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耕地。
- - 12 旱地 指无灌溉水源及设施,靠天然将水生长作物的耕地;有水源和浇灌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正常灌溉的旱作物耕地;以种菜为主的耕地;正常轮作的休闲地和轮歇地。
2 林地 - - 指生长乔木、灌木、竹类、以及沿海红树林地等林业用地。
- - 21 有林地 指郁闭度>30%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等成片林地。
- - 22 灌木林 指郁闭度>40%、高度在2米以下的矮林地和灌丛林地。
- - 23 疏林地 指林木郁闭度为10-30%的林地。
- - 24 其它林地 指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及各类园地(果园、桑园、茶园、热作林园等)。
3 草地 - - 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覆盖度在5%以上的各类草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灌丛草地和郁闭度在
10%以下的疏林草地。
- - 31 高覆盖度草地 指覆盖>50%的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割草地。此类草地一般水分条件较好,草被生长茂密。
- - 32 中覆盖度草地 指覆盖度在>20-50%的天然草地和改良草地,此类草地一般水分不足,草被较稀疏。
- - 33 低覆盖度草地 指覆盖度在5-20%的天然草地。此类草地水分缺乏,草被稀疏,牧业利用条件差。
4 水域 - - 指天然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
- - 41 河渠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的河流及主干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人工渠包括堤岸。
- - 42 湖泊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
- - 43 水库坑塘 指人工修建的蓄水区常年水位以下的土地。
- - 44 永久性冰川雪地 指常年被冰川和积雪所覆盖的土地。
- - 45 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
- - 46 滩地 指河、湖水域平水期水位与洪水期水位之间的土地。
5 城乡、工矿、居民用地 - - 指城乡居民点及其以外的工矿、交通等用地。
- - 51 城镇用地 指大、中、小城市及县镇以上建成区用地。
- - 52 农村居民点 指独立于城镇以外的农村居民点。
- - 53 其它建设用地 指厂矿、大型工业区、油田、盐场、采石场等用地以及交通道路、机场及特殊用地。
6 未利用土地 - - 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 - 61 沙地 指地表为沙覆盖,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漠。
- - 62 戈壁 指地表以碎砾石为主,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
- - 63 盐碱地 指地表盐碱聚集,植被稀少,只能生长强耐盐碱植物的土地。
- - 64 沼泽地 指地势平坦低洼,排水不畅,长期潮湿,季节性积水或常年积水,表层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
- - 65 裸土地 指地表土质覆盖,植被覆盖度在5%以下的土地。
- - 66 裸岩石质地 指地表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5%的土地。
- - 67 其它 指其它未利用土地,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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