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一個初入職場的新人,一開始,我對待工作充滿了憧憬:
一個廣告人,應該擁有創造力、能夠激發創意、成員之間因爲一個case腦暴策劃……
它應該能夠讓人有成就感、不斷地學習的機會。
當然,我非常清楚企業招人可不是讓人來學習的,而是有利可圖、互相成就。
後來,我也沒能如願成爲一個廣告人……
因爲沒有相關的工作經驗,考慮到荷包和現實的水電房租,和立志做到經濟獨立、攢夠首付的目標,我咬咬牙,接受了一份廣告公司媒介的工作。
我們上手很快,直接找客戶做項目。一開始,找不到客戶真的心累,加上通勤4小時,有段時間,心情莫名地低潮。
我要一直做着這樣的工作嘛?好像有點枯燥、無聊啊。
內心不斷地質問自己:我要不要去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