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消防工程師筆記1

一,按建築使用性質,可分爲民用建築,工業建築及農業建築。民用建築分居住建築,公共建築。居住建築又分住宅建築和非住宅類居住建築,如宿舍,公寓。

民用建築分類。住宅建築和公共建築。住宅建築分高層民用建築和單多層民用建築。高層民用建築又分一類高二類高。一類高是建築高度大於54米的住宅建築。二類高是建築高度大於27米,但不大於54米的住宅建築。單多層民用建築是建築高度不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不論是一類高二類高,還是單多層民用建築,都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兒的住宅建築。

公共建築裏屬於一類高的有,1大於50米的公共建築。2建築高度24米以上,任一樓層建築面積大於1000平米的商店,展覽,電信,郵政,財貿金融建築和其他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築。3醫療建築,重要公共建築,獨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設施。4省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和防災指揮調度建築,網局級和省級電力調度。5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書庫。除一類高層公共建築外的其他高層公共建築都屬於二類高。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單層公共建築和建築高度不大於24米的其他公共建築,屬於單多層公共建築。

你商業服務網點只設置在住宅建築的首層和首層及二層,每個風格單元建築面積不大於300米的商店,郵政所,儲蓄所,理髮店等小型營業性用房。

按照建築高度分類。

一單多層建築。27米以下的住宅建築,建築高度不超過24米。或已超過24米,但爲單層公共建築和工業建築。

二高層建築,建築高度大於27米的住宅建築和其他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非單層建築。我國稱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建築爲超高層建築。

建築材料燃燒性能分級。A,B1,B2,B3。不燃,難燃,可燃,易燃。附加信息標識:sdt。產煙,滴落物,毒性。手電筒,產低毒。

建築構件兒主要包括建築內的牆,柱,樑,樓板,門窗等。一般來講,建築構件的耐火性能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構件的燃燒性能,二是構件的耐火極限。不燃材料構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如鋼材,混凝土,磚,石,砌塊,石膏板。難燃材料構件難起火,難微燃,難炭化,當火源移走後,燃燒或微燃立即停止。如瀝青,混凝土,經阻燃處理後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條抹灰牆。可燃材料的構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火源移走後仍繼續燃燒和微燃。如木材,竹子,刨花板,寶麗板,塑料。

耐火極限是指建築構件進行耐火試驗,從受火作用時至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隔火作用的這段時間。支持能力指承重和非承重建築構件在一定時間內抵抗垮塌的能力。耐火完整性指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焰和熱氣穿透,或在背火面出現火焰的能力。隔火作用,耐火隔熱性指一定時間內其背火面溫度不超過規定值的能力。

隔熱性和完整性對應承載能力,如果試件的承載能力已不符合要求,則將自動認爲試件的隔熱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隔熱性對應完整性,如果試件的完整性已不符合要求則將自動認爲試件的隔熱性不符合要求。

耐火等級分四級。主要構件兒要求一級都是不燃燒體,二級除吊頂爲難燃燒體外,其餘都是不燃燒體。三級除吊頂和房間隔牆爲難燃燒體外,民用建築的屋頂承重構件還可以採用可燃燒體,工業爲難燃,其餘都是不燃燒體。四級除防火牆體爲不燃燒體外,其餘構件可採用難燃體和可燃燒體。

除木結構建築外,老年人照料設施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三級。建築高度大於100米的民用建築,其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兩小時。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的上人平屋頂,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分別不應低於1.5小時和一小時。

建築選址:周圍環境,易燃易爆的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者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地勢條件,甲乙丙類液體的倉庫,佈置在地勢較低的地方,在地勢較高處採取防止液體流散的措施。遇水容易發生火災爆炸的,嚴禁佈置在可能被水淹沒的地方。主導風向,液化石油氣儲罐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並通風良好。易燃材料露天堆場,天然水源充足和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防火間距是一座建築物着火後,火災不會蔓延到相鄰建築物的空間間隔,它是針對相鄰建築間設置的。防火間距按相鄰建築外牆的最近水平距離計算,當外牆有突出的可燃和難燃構件時,從其凸出部分外緣算起,如爲儲罐,堆場,應從儲罐外壁和堆場中相鄰堆垛外援算起。

c=a+b,c是防火間距。A取值,高層建築取13米,甲類廠房取12米,其他類別取10米。B取值,一二級建築取0,三級建築取2米,四級建築取4米。

甲乙類廠房,重要公共建築,防火間距不宜小於50米。甲乙類廠房明火和散發火花地點,防火間距不宜小於30米。單多層戊類廠房,單多層戊類廠房倉庫,比規定減少兩米。單多層戊類廠房,民用建築等同民用建築。丙丁,戊類廠房服務而單獨設置的生活用房,所屬廠房,防火間距不應小於六米。兩座廠房相鄰較高一面外牆爲防火牆,相鄰兩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中相鄰任一側外牆爲防火牆,屋頂的耐火極限大於等於一小時,防火間距不限。甲類廠房之間不應小於四米。

兩座丙丁類廠房相鄰兩面外牆爲不燃,每面外牆上的門窗洞口面積之和各不大於外牆面積的5%,門窗洞口不正對開設,三條件全滿足,防火間距可按規定減25%。甲乙類廠房除辦公室休息室外,不應與其他建築貼鄰。

兩座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廠房,相鄰較低一面外牆爲防火牆,較低一座廠房的屋頂無天窗,耐火等級大於等於一小時。相鄰較高一面外牆的門窗等開口部位設置甲級防火門窗和防火分隔水幕。防火間距,甲乙類大於等於六米。丙丁戊大於等於四米。

單多層戊類倉庫防火間距按規定減少兩米。兩座倉庫相鄰外牆均爲防火牆的防火間距可以減小。丙類大於等於六米,丁,戊類大於等於四米。兩座倉庫相鄰較高一面外牆爲防火牆,相鄰兩座高度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中相鄰一側外牆爲防火牆,屋頂的耐火極限大於等於一小時,防火間距不限,總佔地面積不大於規範,一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規定。

除乙類第六項物品外的乙類倉庫,與民用建築之間不宜小於25米,與重要公共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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