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難,再婚難上難

接待的夫妻已經有二十六年婚齡,再婚二十六年,卻因爲房子而鬧到離婚。

房子是十幾年前賣掉了鎮上的房子後交首付買的,因爲公積金貸款可以節約十一萬塊錢,所以就以男方兒子的名義做了公積金貸款。理所當然地房產證上就是兒子媳婦兒的名字,男人回去跟女人講他們年齡大了,名字不能上證,反正按揭就他們交,我們交首付,住到我們老死。

去年男人的孫女兒到那套住房附近上學,自然她父母也要入住。男人就想讓女人和他一起回老家去住,把房子讓給兒子媳婦兒。女人肯定不願意。從此就開始撕逼。

男人態度很堅決:要麼跟着回老家,要麼就離婚,反正就是要把房子給兒子媳婦兒。

都說再婚很難過的兩道坎就是錢和孩子,其實最根本還是利益,即便親兄弟都有爲錢反目的。沒有過成一家人,就更不消說了。

二十六年啊,即便是原配夫妻也不一定能一起陪伴這麼久的歲月啊,何苦來哉!

兒孫自有兒孫福,不過都是利來利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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