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linux權限問題Permission denied.

Linux系統中,每個文件的權限默認是由創建它的使用者所指定的。而且權限不隨文件環境的改變而變化。換言之,你從別的地方複製、下載、接受過來的文件權限與它原始的權限保持一致


當新的操作者的權限低於文件默認的權限時,文件是沒有辦法運行的。例如圖2,當試圖運行文件夾中的某個文件時,由於權限原因,文件被拒絕執行。系統提示:Permission denied. 


如果有N多個文件,或者文件夾,如何批量修改呢?答案是使用chmod -R 777  [FolderName](中括號裏是你的文件夾名,實際輸入不包括中括號)。這樣這個文件夾,及其文件夾中的所有文件就都變成可讀寫、可執行的了。阿斯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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