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需求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

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

    招标编号:GXTC-1601041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1   金税三期工程项目背景    1

1.1 ×××及其下属税务机构简介    1

1.2 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目标    1

1.3 金税三期网络现状    2

1.3.1   骨干网结构  2

1.3.2   局域网结构  3

1.3.3   数据中心网络结构    3

1.4 数据中心建设情况    3

2   金税三期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概述  4

2.1 建设目标    4

2.2 建设内容    4

2.3 设计原则    5

2.4 实施范围    6

2.5 覆盖应用系统    6

3   招标内容与需求  6

    产品招标内容    7

3.1 7

3.1.1   产品数量明细    7

3.1.2   产品技术规格要求    7

3.1.3   对产品的基本要求    14

3.2 服务招标内容    16

3.2.1   灾备服务    16

3.2.2   实施服务    19

3.2.3   基础服务    19

3.3 投标人响应投标要求  20

4   项目管理和人力资源  22

4.1 人员配置要求    22

    工作量估算  23

4.2 23

5   项目实施要求    23

5.1 项目实施原则    23

5.2 项目实施时间    24

5.2.1   到货及集成时间要求  24

5.2.2   试运行时间要求  25

5.2.3   恢复演练时间要求    25

5.3 项目实施方案    25

5.4 项目实施监理    25

5.5 安装与联调  26

5.5.1   安装要求    26

5.5.2   设备集成要求    27

5.5.3   项目安全集成要求    28

6   项目验收要求    29

6.1 总体要求    29

6.2 到货验收    29

6.3 初步验收    30

    项目最终验收    30

6.4 30

6.5 项目验收文档    30

7   项目质量保障要求    32

7.1 质量保障基本要求    32

7.1.1   对实际生产厂商的质量保障要求    32

7.1.2   对投标人的质量保障要求  33

7.2 质量保障内容    34

7.2.1   基本技术支持    34

7.2.2   设备迁移服务    35

7.2.3   可持续扩展技术支持  36

7.2.4   评估咨询技术支持    36

7.3 质量保障其他要求    37

7.3.1   质量保障方式    37

7.3.2   响应时间    37

7.3.3   设备保修    38

7.3.4   故障处理报告    38

7.3.5   备品备件要求    38

7.3.6   设备巡检    38

8   培训    39

8.1 培训    39

    责任分工    40

8.2 40

 

 

 

1   金税三期工程项目背景

1.1 ×××及其下属税务机构简介

×××是×××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实行国家、地方分级核算的财政体制,×××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并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西藏自治区仅设立国家税务局)从省级以下按照行政区划分别设立税务管理机构,各自负责中央税收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在业务、经费、人事等方面实行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税务局系统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方税务局由×××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实行双重领导。

1.2 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目标

金税三期工程既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又要具有中国特色,要完成“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的建设,形成一个年事务处理量超过100亿笔,纳税人及外部用户超过亿人(户)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该系统将统一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规范全国税收执法;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实时监控全国征管数据;统一、规范纳税服务平台,优化纳税服务;建设决策支持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为决策、管理提供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国际先进水平,是指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主要有:将促进税法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主要任务和战略目标,优化服务,规范执法;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实施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运用国际先进、成熟的信息技术建设现代化的税收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提高服务和执法的质效等。中国特色,是指影响我国税务机关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经验的环境和因素,主要有:行政层级的多级性和中央与地方财权的复杂性;国地税系统业务和管理的差异;东、中、西部地区以及城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上述这些特色都要求我们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时,针对中国特色,找准结合点。

“一个平台”是指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

“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税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

“三个覆盖”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税收工作的主要工作环节,覆盖各级国地税机关,并与有关部门联网。

“四类系统”包括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决策支持和行政管理等系统。

1.3 金税三期网络现状

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广阶段,第三阶段为完善和验收阶段。目前第一阶段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正将全面推广。

为防范大集中带来的风险,有效地应对灾难事件对信息系统的冲击,确保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高可用性,在金税三期工程应用系统建设的同时,需同步考虑灾备系统的规划设计,并通过分阶段实施的策略,建设同城与异地相结合的“两地三中心”灾备体系,逐步提升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整体抗灾能力,使其具备抵御大规模区域性灾难的能力,保障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最终实现金税三期总体战略目标。

总局数据中心(南海)为全国税务系统的灾备核心节点,为各省提供数据备份。

 

1.3.1   骨干网结构

金税三期工程业务办公网分为骨干网络和省网两级结构,骨干网络向下延伸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在省网层面将国税和地税分离。

1.3.2   局域网结构

总局局域网包括总局数据处理中心局域网络和和总局内部局域网络,大楼局域网通过千兆/万兆链路直接连接总局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并通过数据中心骨干路由器与省局单位的数据通信。

省局局域网包括省局数据处理中心局域网络和省局内部局域网络,内部局域网通过千兆/万兆链路直接连接省局数据中心核心交换机,并通过数据中心核心路由器实现与总局的数据通信,通过核心路由器连接各地市分局接入路由器,提供对分局的服务以及实现分局与总局的连接。

1.3.3   数据中心网络结构

数据中心是业务集中处理、运行和维护的系统平台;是通过模块化的功能分区,依据统一的标准、规范,为纳税人提供良好服务的平台。主要包含核心区、系统内部接入区、外联网接入服务区、互联网接入服务区、网络服务区、应用服务区、数据区、网络运行管理区等九大功能区域,并按需支持新的功能区域的平滑扩充。

1.4 数据中心建设情况

1、总局数据中心(南海)

总局数据中心(南海)作为金税三期灾备建设第一阶段的异地灾备中心,为税务总局自建的独立园区,建设等级达到国家A级,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2007年筹建2011年建成,2012年正式投入使用。

总局数据中心(南海)面积约4000m2。总局数据中心(南海)大楼还配套建设了日常办公环境、运维工作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技术交流中心、后勤保障等设施,可满足容灾备份系统的运行需求和应用接管要求。

2、省级数据中心

各省国、地税有自建的数据中心,以满足税收系统的运行,各省国、地税由于条件不同,信息化建设方面有不同的情况,有的建立同城灾备中心,有的没有同城灾备中心。各省数据中心通过金三网络与总局数据中心及总局数据中心(南海)构成税务系统网络。

 

2   金税三期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概述

2.1 建设目标

金税三期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是金税三期工程的项目之一,将在金税三期工程总体架构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的灾备服务,以及相应的软硬件采购和实施,完成各省国地税单位到总局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容灾。

金税三期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的建设目标为:

1.采购虚拟带库VTL设备,实现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数据到总局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备份。

2.对数据级容灾进行方案规划设计、策略制定及实施,并在6个省级单位进行数据恢复演练。

3.为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提供数据级异地备份,建设达到国标《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灾难恢复等级3级标准的灾备系统,税务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目标至少实现RTO≤48小时,RPO≤24小时。

2.2 建设内容

根据第一阶段的建设情况,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建设内容:扩容数据中心(南海)的灾备资源,并为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配置对应虚拟带库VTL设备,实现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数据在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备份,并选择6个省级单位进行数据恢复演练。

为确保金税三期二阶段数据级灾备系统能够按照预期目标实施,确保已建成的灾备系统持续有效,需要灾备专业服务商提供专业服务,协助招标人落实金税三期总体架构规划的思路及要求,完成灾备体系的规划设计、落地实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实现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数据级容灾,确保税收业务的连续性。

2.3 设计原则

基于对金税三期工程项目现状调研分析结果及应用部署和接管策略的要求,金税三期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系统技术方案设计将遵从以下原则:

1.满足业务系统数据级灾备需要

这是项目设计的根本原则,也是技术和设备选择的最重要依据,任何技术、设备的采用都不应偏离这一原则。

2.业务影响最小原则

本项目的建设必须考虑减少对现有生产系统的影响,必须对现有应用系统性能的影响降到最低。

3.兼顾成熟性和先进性原则

技术方案设计中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产品,适应大量数据的传输,既要满足目前应用系统需要,保证系统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同时要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保证系统具有较长的生命力和扩展能力,满足将来系统升级的需要。

4.高可靠性原则

保证技术实现具有高可靠性。应采用多层次的冗余备份手段和技术,包括链路冗余、设备固件冗余等,最大程度保证灾备系统正常运转。方案设计从系统平台(系统结构是否合理、设备是否可靠)和应用软件(设计是否合理、测试是否完备)即体系结构、设备选型、软件设计以及厂商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等多方面考虑,采用必要的技术措施,满足7*24小时不间断工作,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可扩展性原则

技术方案必须满足不断发展的应用需求。应用系统随着业务的增长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应可平滑扩展和升级,而不需要对网络结构和设备进行大的改动。

6命名规范原则

命名规则严格遵循数据中心物理资源命名、逻辑命名、网络命名规则。

7.易管理、易维护原则

方案设计考虑具有良好的可管理性,具有监测、故障诊断、故障隔离等功能,以便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同时尽可能选取集成度高、模块化、可通用的产品,便于管理和维护。

2.4 实施范围

总局金税三期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建设范围为总局数据中心(南海)、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项目实施地点如下:

总局数据中心(南海)。

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青岛、湖北、湖南、深圳、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其中西藏、上海国地税为同一机构)。

2.5 覆盖应用系统

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应用系统,以及各省关键应用系统和关键数据。

3   招标内容与需求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包括软硬件产品及相关服务。投标人须完成所列的各项工作。投标人应充分估计相关工作的复杂性,对采购人的需求目标予以充分理解和全力贯彻,如灾备系统未达到预期的运行性能,投标人须进行性能调优,直至达到预期性能。对于集成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可预计的费用支出,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采购人在实施时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1 产品招标内容

3.1.1   产品数量明细

投标人须提供总局数据中心(南海)及各省容灾备份系统所需软硬件产品,明细如下:

 

编号    区域    货物采购

        虚拟带库VTL1系统(套)虚拟带库VTL2系统(套)备份服务器(台)    网络附属存储NAS(台)

1   总局数据中心(南海)    2   0   2   4

2   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    0   58  58  0

 

3.1.2   产品技术规格要求

3.1.2.1虚拟带库VTL1技术规格要求

 

 

3.1.2.2虚拟带库VTL2技术规格要求

 

3.1.2.3服务器技术规格要求

 

3.1.2.4网络附属存储NAS技术规格要求

 

3.1.3   对产品的基本要求

3.1.3.1 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1.  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产品必须满足“基本要求”以及“技术规格”中对功能和规格的描述。投标人必须根据本项目建设和系统运行的实际需求,提供合理和必需的设备配置及报价建议,明确说明每个设备及软件系统的类型和用途。

2.  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产品性能必须达到或超过需求中必备性技术指标的要求。

3.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有设备以整机方式交付用户验收和集成,任何作为一套子部件提交的设备均将被拒绝。

4.  投标人所有提供的软、硬件(如接口设备、线缆、软件、控制器、服务器I/O槽等,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实用系统。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或系统集成时出现软、硬件的任何遗漏,均必须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  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完成所提供硬件设备的连通,连通所需的各项辅助材料及特殊材料(包含线缆、特别接头、插座等)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并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税务总局要求。另外,所投设备的用电保护如果超过一般线路保护,保护设备也由投标方提供。

6.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投标产品的工作环境说明,包括机房要求、供电功率、空间要求、承重要求以及特殊的接线要求等。

7.  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国际相关标准,能在下述条件下正常工作,否则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相关保障措施:

温度:5℃—35℃;

湿度:30%—85%;

380V三相电交流电源;

220V单相交流电源。

8.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及分项细项报价,性能应答必须与报价中的详细配置一致,否则将在评标时导致严重后果。

3.1.3.2 对软件产品的基本要求

1.  软件产品包括单独采购的软件以及与设备配套采购或提供的相关软件;

2.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的所有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软件产品为最新正式版本(也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提供有关软件版本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必须承诺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都具有在中国境内的正式合法永久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授权书;

4.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从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给予3年免费现场升级服务,并给出升级策略;

5.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所有软件产品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介质;

6.  投标人必须对软件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给予明确响应,并写明所提供软件产品的各个模块名称,名称应提供中英文对照列表。

3.1.3.3 对产品实际生产厂商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投标产品(虚拟带库系统、备份服务器)的型号、详细配置和技术指标,应由产品实际生产厂商进行应答并盖章。

3.2 服务招标内容

除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期间设备的安装、维护支持等标准原厂服务外,投标人还须提供灾备服务、集成服务、基础服务。灾备服务包含根据税务系统容灾要求制定目标,并按目标要求进行实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实现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数据级容灾,确保税收业务的连续性。集成服务包含软硬件的安装、测试、部署、试运行、联调、性能调优等集成工作。基础服务包含系统的运行技术支持和现场支持服务。

3.2.1   灾备服务

为确保金税三期第二阶段灾备体系能够按照预期目标实施,并确保已建成的灾备体系持续有效,需要灾备专业服务商提供专业服务,协助招标人落实金税三期总体架构规划的规划思路及要求,完成灾备体系的规划设计、实施部署、管理维护等工作,实现金税三期应用系统的数据级容灾,确保税收业务的连续性。

3.2.1.1 灾备系统方案设计与实施管理

投标人应设计详细的技术方案,制定详细的数据级容灾策略。总局数据中心(南海)作为税务系统数据级灾备核心节点,为各省国、地税单位提供数据级容灾服务。投标人应在实施过程中按照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并全程对实施质量监控管理,保证灾备系统按照既定的目标完成实施。

1.现状调研与应用分析

对各省国、地税应用系统和运行环境进行调研,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主机、存储、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及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应用软件等软件环境,以及应用间的逻辑关系、数据流走向、业务处理量、数据量、数据增长量等信息。对总局数据中心(南海)资源情况进行调研,制定数据保护方案,为全国各省国、地税提供数据保护。

基于调研资料,对应用系统进行分析,理清系统之间的依赖关系,确定应用系统恢复的优先级,根据各省实际情况,确认各省需要实施数据容灾的系统范围。

2.备份系统技术方案设计

数据备份系统设计:对于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到总局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容灾,本项目拟采用基于虚拟磁带库的复制技术实现。投标人需对总局数据中心(南海)和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的数据备份系统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方案。

数据恢复方案设计:投标人应研究制定数据恢复演练方案,从技术层面确保数据恢复顺利完成。

交付文档要求:

各省《现状调研与应用分析报告》,各省《金税三期容灾备份技术方案》。

3.2.1.2 应急响应与数据恢复预案建设

为提升招标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恢复能力,减少突发事件对应用系统和税收业务的影响,投标人应设计完善的应急响应与数据恢复预案体系,确保当事故发生造成信息系统服务中断时,招标人能从容应对,通过执行相关预案,可以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完成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工作。

投标人需设计覆盖主要的灾难场景、覆盖项目范围内所有应用系统、覆盖总局数据中心(南海)和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的预案体系,并与招标人现有的应急预案衔接。

交付文档要求:

各省《数据恢复应急预案》:应具有清晰的结构和详细的操作步骤。

3.2.1.3 灾备演练服务

在灾难恢复预案制定完成后,针对本项目建设情况,按照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相关演练,检验应急响应与灾难恢复预案的有效性和可用性、灾难恢复队伍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灾难备份与恢复系统的有效性,检验是否达到了灾难备份目标。

投标人需结合灾备系统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制定灾备系统演练计划,根据招标人需求,选择6个省级国、地税单位,进行灾备演练,通过目标端备份数据在源端成功恢复。演练结束后,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修订灾难恢复预案及相关方案。投标人负责演练组织、风险的把控、技术层面的支持等。

交付物包括要求:

《灾备演练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各流程及操作步骤。

《灾备演练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演练中的问题,步骤,及改进措施。

3.2.1.4 灾备运维管理体系设计服务

按照金税三期容灾建设的目标和策略,投标人应在充分调研招标人现有数据中心运维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招标人灾备中心建设目标,制定灾备运维管理规范,制定相应的灾备岗责体系,制定灾备中心与灾难恢复相关的日常运维管理制度、流程及灾备恢复工作规范。

灾备中心运维管理制度及流程应包括灾备相关的日常运维管理制度及流程、灾难恢复期间的工作规范。日常工作的管理流程需要结合招标人各数据中心的现状,将灾备相关制度及流程与现有的运维制度相衔接。

交付物要求:

《灾备运维管理规范》、《灾备中心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3.2.2   实施服务

实施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负责项目所含软硬件的安装、测试、部署、试运行、联调、性能调优等集成工作;

2.  配合第三方监理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工作;

3.  对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软件、线缆、电源接头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如事后(包括合同签署后)发现漏项则由投标人负责免费提供。

4.  根据各省制定的金税三期容灾备份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负责本项目软、硬件产品以及容灾备份系统解决方案的集成实施。实现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应用系统到总局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容灾。

3.2.3   基础服务

3.2.3.1运行技术支持

运行技术支持要求提供各硬件系统和应用系统的质量保障期间日常支持服务,使系统运行稳定,资源利用合理,性能保持最优。

关键要求:

1.  提出管理建议;

2.  制定管理方法和制度;

3.  制定运行性能分析方法和规划;

4.  根据资源占用情况制定资源调配策略;

5.  定期对运行进行性能调优;

6.  定期进行资源能力预判和风险评估;

7.  根据甲方需要配合完成其它相关的运行技术支持。

3.2.3.2现场支持服务

现场支持服务是指在备份系统测试、升级、迁移、试点上线、设备或机房搬迁、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等及其它特殊时期,根据采购人需求,投标人应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现场支持服务主要内容为制定服务方案、实施现场服务,并对服务进行评价和持续改进。

现场支持方案须涵盖如下内容:

1.  对现场支持服务的响应、启动、实施、验收流程和方法有明确定义;

2.  对不同支持环境下的人员数量和技术资格等级有清晰展示和明确定义;

3.  对可能涉及到的设备、系统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有分析和预估;

4.  对不同支持环境提供的支持内容和可能涉及到的操作范畴有粗略估计;

5.  对完成各类操作所需的时间应有时间表预估;

6.  对现场支持的工作量变化或工作内容变化时有相应的响应方案;

7.  对涉及系统较多或所需时间超过一天的现场支持工作有相关的联系人定义和沟通计划等;

8.  现场支持作为应用和检验投标人产品和技术的一部分,投标人所宣传的先进技术和方案在适合的现场支持环境中应予以应用,作为产品先进技术采购价值的体现,同时检验投标人技术的实用性,并积累使用经验;

9.  投标人所承诺宣传的技术必须为成熟可靠的技术,并可用于实际生产环境,在提供服务支持时,除非招标方特别要求,此技术应作为默认的使用方案或操作方案,否则,投标人须对不适合使用此技术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交正式文档;

10. 根据采购人需求,配合完成好其它相关的现场支持服务。

3.3 投标人响应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详细研究本章节所列的各项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合理利用科学的方式方法,逐项应答。

1.  投标人应就如何完成本项目集成工作进行阐述,如工作内容、组织协调、过程管理、测试验证、支撑工具、提交物等进行描述。

2.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集成需求进行深入理解,提出关键任务以及实现方法,包括硬件设备间的集成以及设备与系统软件集成等。

3.  投标人应提交风险及应对方案,充分分析集成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并阐述相应的应对措施。

4.  投标人应对如何保证和验证集成的工作质量进行描述。

5.  投标人应根据容灾备份系统详细技术方案提交完整的集成实施方案和总体工作计划,制定总体实施计划,组织保障、人力资源配备合理。

6.  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集成规范,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制定完备的规范、相应的标准实施方案(计划、流程、维护)以及清晰易用的集成规范指南。

7.  投标人应提交集成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全面合理、招标人用户测试环境、测试方案全面合理、性能测试方案合理有效。

8.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集成职责做出明确承诺。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集成服务,承诺与本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在方案设计、设备供货、系统集成、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方面相互配合。招标人有权裁决项目执行各方的责任范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9.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项报价,并且不接受零报价。

在产品技术规格要求中,用户需求分为必备指标、关键指标、优选指标。必备指标为强制性需求,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并满足用户的强制性需求,否则将导致废标。列表中要求详细说明的指标,投标人须对具体实现方案做出详细的技术说明,并列出为实现该功能所提供的软硬件列表。除非在应答中对某项指标明确声明不提供此指标功能,否则所有实现该指标所需的软硬件等功能部件均须在最终产品中整体提供。如相关部件属于需单独购买的产品,应分别报价并计入设备总价。对于所提供的软件,设备标配软件、未标配或方案实施所需的其它软件应分别单独说明,并列表说明所含的主要功能模块。

4   项目管理和人力资源

×××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的实施。

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的技术及实施复杂度,组建相应的专职技术及项目团队,参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及工程管理能力。

4.1 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提出项目实施的人员配置方案,主要要求如下:

1.  参与人员应为投标人及原厂商正式员工,应提供人员名单、简历。

2.  项目经理要求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高级技术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其他项目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

3.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同等规模的大型项目管理经验,具备PMP资格认证,成功实施相关领域5个以上部委级项目,熟悉税务系统行业情况。

4.  投标人应提供1名灾备架构师,应具有5年以上灾备系统架构设计经验、具备3个及以上与招标人同规模灾备系统设计和实施经验,熟悉国际、国内有关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相关理论、准则、规范和标准,具备CBCP/CBCI认证。

5.  应为本项目配置相应的人员资质和数量,包括专家团队、项目经理、高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需熟悉灾备技术、数据库技术、主机技术、网络技术等,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

6.  应为本项目的软硬件产品配置相应的原厂商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数量分别不少于8人。

项目人员职责

1.  按照项目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服务。

2.  严格遵守项目进度及招标人的项目管理制度。

3.  应按照金税三期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执行,确保工程安全。

4.  为保证项目正常进行,在集成期间,须保证技术服务人员相对固定,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高级技术人员。其它人员变更不得超过3人次,调整前1周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申请,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否决或调整上述申请。

5.  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提供7×24小时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渠道畅通。

6.  必须保证提供的服务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4.2 工作量估算

投标人须对实施过程中与自身和其他投标人、实际生产厂商有关的涉及到安装、调试、集成、协商、配合等事项完全负责,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应对上述集成、资源管理及项目实施、技术支持服务相关工作等内容进行细分,并逐项报价。以下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求增加相应工作内容和工作人月。

分项报价表-集成实施人员费用专项报价:

序号    项目工作内容    工作量(人月)  备注

1   项目规划(包括项目管理整体规划及项目建设方案设计等)    39 

2   基础服务(包括硬件服务及软件服务)  52 

3   实施服务(包括硬件集成,软件集成以及联调测试等)    150

4   灾备服务(包括对各省灾备情况进行调研及方案设计)    91 

5   总局数据中心(南海)和6个省级单位现场演练支持服务  66 

合计        398

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技术需求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如实际工作量超过投标人自己核算的工作量,相关成本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5   项目实施要求

5.1 项目实施原则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规范性原则

投标人应采用项目管理方法,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在人员、质量和时间进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

2.  标准化原则

项目实施过程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税务部门的相关法规、标准。

3.  完整性原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保证实施内容、实施流程的完整性,保证实施过程科学完整。

4.  保密性原则

在进行集成和实施过程中,特别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投标人及实施工作人员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实施中涉及到的任何信息,不会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或利用这些信息损害采购人利益。

5.  最小影响原则

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对目标系统的正常运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

5.2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从双方签订合同起,包括设备的供货、验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灾备系统上线运行、资源调优、培训等实施过程,至项目验收完成为止。

5.2.1   到货及集成时间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下列供货时间、到货地点的要求。

供货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0个自然天内将本项目所有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到货地点:到货地点为总局数据中心(南海)和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的指定地点。

安装与集成:投标人必须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操作规范在到货后80个自然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集成。

5.2.2   试运行时间要求

试运行时间从完成系统安装、测试、联调、策略优化、性能优化、达到项目要求后开始计算,试运行时间不少于2个月,以检验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5.2.3   恢复演练时间要求

在项目试运期间,由招标人根据需要,选择6个省级单位进行数据恢复演练。

5.3 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在进行项目实施以前,应根据采购人技术要求,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作为补充合同。

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进度计划、项目人员组织计划、设备配置参数表、实施规划、测试方案、调优方案、验收计划等。

实施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应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5.4 项目实施监理

投标人在项目质量保障期间,要严格按照第三方监理的要求实施。第三方监理对投标人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投标人应依据合同(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完成设备到货点验文档的编制,并接受第三方监理的审核。

2.各节点设备到货点验、安装、加电、集成实施期间,第三方监理将对实施情况进行随机现场检查,投标人应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3.投标人应依据合同(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完成本项目初验测试文档的编制,并收集初验相关文档,接受第三方监理的审核。

4.投标人应依据合同(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完成最终验收文档的收集,接受第三方监理的审核。

5.项目质量保障期间,第三方监理将对投标人各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5.5 安装与联调

投标人应向总局数据中心(南海)及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承担与金税三期工程其它项目建设的衔接责任,承诺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金税三期工程其它项目集成商等)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配合相关应用系统软件设计厂商,完成灾备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测试工作。投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在实施方案设计、设备供货、系统集成、技术支持、运行维护等方面相互配合。投标人应在项目实施时免费提供相关设备和辅料配件等。

项目实施过程中设备的软硬件出现问题,全部由投标人负责解决。标书中的设备、软件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与实施。

5.5.1   安装要求

硬件产品安装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与招标方协商进行设备安装前的现场勘查,提交现场勘查报告。对于不能满足设备安装运行需求的,应提出改造建议。

硬件设备的安装要制定具体的现场安装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环境进行安装,保证设备达到标书和产品技术规范中的安装和性能要求。

现场安装实施过程中,须由原厂商技术人员对各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和基本操作技能的现场培训。现场培训作为设备安装工作流程的一部分及验收必备的条件之一。

参训人员能够掌握该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技巧,进行简单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用户参加培训的人数最少不低于2人,现场培训时间不少于半天,现场培训需有参训人员的签字文档。

软件产品安装

对于设备的管理软件要求在标书规定的环境下,实现正常运行,并实现标书和产品技术规范中的安装和性能要求。

5.5.2   设备集成要求

为加强灾备系统建设的完整性、可用性、规范性,确保该项目技术先进,规划严谨、标准统一、协调一致,通过招标确定集成商完成集成实施,根据各省金税三期数据级容灾备份技术方案,负责本项目软、硬件产品以及容灾备份系统解决方案的集成实施。实现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应用系统到总局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容灾备份。

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全部软硬件设备负总责,对各省容灾备份系统集成负总责,根据详细技术方案完成实施工作,并通过上述工作向招标人移交完整可安全稳定运行的容灾备份系统。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项目软、硬件产品以及容灾备份系统解决方案的集成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不论是硬件设备出现问题,或是软件系统兼容性出现问题,由投标人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标书中的设备、软件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付与实施。

2.实现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应用系统到总局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容灾备份。

3.组织本项目相关的其它项目厂商等制定集成的相关规范、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等;有义务进行解释,并提供技术支持。

4.对本项目及涉及原厂商产生的与集成有关的项目建设文档进行符合性确认,判断是否符合集成规范,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5.负责协调解决本项目集成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集成的进度、质量负总责。

6.负责本项目容灾系统安全服务工作。

7.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集成商对灾备系统的建设负有保密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三个部分:

负责完成本项目设备及软件的配置与网络连接,完成各类相关软件的安装与调试,完成对软硬件资源的优化整合。

投标人负责对整个系统的安装配置、维护管理、性能调优、数据备份、恢复策略、应急演练等制定详细方案并进行实施,保证设备达到生产环境使用需求的相关集成工作。

投标人特别提醒,在项目集成过程中,投标人应一并提供本项目设备与其他IT设备进行互联所需的各种光纤、线缆、转接头、辅材,不再单独收取其他费用。配线柜(网络布线汇聚区)的ODF配线架至末端的综合布线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各机柜内布线,同列机柜之间布线,及各集中配线柜ODF(不含)至各机柜布线、各服务器等设备连接新网络设备接口的跳线(含)的布线、捆扎、标示等。所有设备要求支持和提供的功能、软件都必须提供无任何使用限制的许可(license),并且不能另行收费。

5.5.3   项目安全集成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配合金税三期工程对安全集成的要求进行集成实施。

采购人将公开招标金税三期工程安全总集成,负责金税三期工程灾备项目的安全集成工作,应配合安全总集成商做好相关安全集成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配合安全总集成商做好相关安全需求分析工作,并提出有关安全集成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2.  配合安全总集成商完成《灾备项目安全总集成实施方案》和《灾备项目安全总集成规范》等,遵循安全总集成的标准、规范、实施方案、安全策略等要求,并按职责完成相关集成工作。

3.  项目建设各阶段与安全集成工作有关的项目建设文档,如安全设计方案、安全配置方案、安全测试方案、安全策略实现措施等需经安全总集成商确认。

4.  服从和配合安全总集成商针对安全集成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安排,并按安全总集成商的要求完成应承担的任务。

5.  因未遵循安全总集成标准、规范、实施方案等,造成安全集成工作失败、延误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对安全集成过程中的相关各方之间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由安全总集成商负责出面协调。如果仍无法协调解决,可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有最终裁决权。

6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包括设备到货验收、初步验收及项目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6.1 总体要求

1.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由项目单位、投标人及第三方监理机构共同完成。投标人应配合完成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必要时由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按照验收要求完成测试,提交项目验收相关文档,经监理机构和项目单位确认后进行项目验收。

2.  投标人应在项目验收、测试时提供相关的测试环境及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使用的各类支撑工具应保证采购人在全系统合法免费使用,投标人承担由于知识产权等纠纷导致的所有责任。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产出物应提供电子和纸质两种介质,并保持版本一致。

4.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经采购人和监理机构确认后实施。

5.  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组织各个产品实际生产厂商对集成工作的评价结果,此结果将作为验收通过标准之一。

6.2 到货验收

设备到货验收由投标人和项目单位共同完成,项目单位和投标人按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设备到货进行验收。税务总局对各节点验收材料汇总后,签具项目到货初始验收报告。

1.  设备到货初始验收由投标人和项目单位共同完成,项目单位指定人员收到货后,进行到货签收。

2.  设备及配套软件到货初始验收时发现产品损坏、数量不全、型号规格不符等问题,投标人应及时解决。签收单位有拒收和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3.  按标书要求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4.  按标书技术要求对设备及软件产品和集成的质量、性能和配置进行测试检查,做出测试报告,在测试或运行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投标人应及时解决。

6.3 初步验收

设备到货后,项目单位和投标人按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灾备系统集成实施,实施完毕后进行项目初步验收。税务总局对各节点验收材料汇总后,签具项目初步验收报告。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后,开始试运行。

6.4 项目最终验收

1.  试运行完成后,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最终验收由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各项目单位、投标人和第三方监理机构共同完成。

2.  投标人保质保量、按整体解决方案如期完成灾备系统集成全部工作,满足本项目的全部建设要求。

3.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移交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并经过采购人验收签字。

4.  投标人应就集成实施工作,采取文档讲解、会议研讨、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行传帮带等方式,完成对采购人的知识转移工作。

6.5 项目验收文档

投标人应向用户提供以下文档但不限于下述文档:

1.  技术文件

设备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维修和日常运维的技术文件。

2.  系统配置

包括配置相关文档和配件清单。

3.  安装指南

投标人应当提供所购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指南。

4.  实施方案及实施过程文档

项目实施方案。

5.  设备运行管理建议

投标人应根据经验和税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运维规范,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建议供甲方参考,配合甲方完成相关规程和制度的制定。

6.  项目测试文档

项目测试方案、测试文档。

7.  项目验收文档

项目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验收报告、明细清单,并汇总成册。

8.  过程文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

9.  变更文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计划变更、内容变更、配置变更等实时记录。

10. 项目其它文档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归档的其它文档。

上述文档必须是中文纸质文档,并提供光盘介质。

 

7   项目质量保障要求

项目质量保障期为项目终验通过后3年。投标人是质量保障的主要责任人,实际生产厂商是质量保障的实际提供人。在质量保障期内,投标人除提供设备的安装、维护支持、整体解决方案等实际生产厂商质量保障,还须提供不限于以下质量保障技术支持:

在质量保障的实施过程中,如果需要实际生产厂商、相关投标人等各方的协助和合作时,由投标人负责组织协调。要求投标人必须能提供及时、高效的技术支持,确保工程能按设计方案的各项指标要求和实施计划顺利完成,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能长期稳定运行。

质量保障的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软硬件产品,时间为整个质量保障期。

投标人应在达到以下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方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有针对性的质量保障方案。

7.1 质量保障基本要求

7.1.1   对实际生产厂商的质量保障要求

1.  实际生产厂商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要求在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城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技术支持服务中心等),能够向设备所在地用户提供统一快捷的技术质量保障支持服务。投标书中需详细列出各分公司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固定电话)、人员状况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2.  实际生产厂商在项目实施范围内应拥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技术支持人员组成的质量保障队伍。

3.  实际生产厂商在项目实施范围内应建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库。

4.  在质量保障技术支持期内,实际生产厂商应指定一名专职客户经理作为统一提供服务的接口人,对用户提供主动式服务,并由该客户经理负责响应、协调、处理用户的具体服务需求,协助进行配置管理,包括客户记录、更新、管理设备基础信息、常用配置信息及必要的系统、网络拓扑信息等。

5.  实际生产厂商应保持技术支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须提供至少1名专职技术人员在税务总局的领导下协助税务系统建立相应的质量保障体系,不得中途随意更换。

6.  在质量保障期内必须提供至少一个季度一次的实际生产厂商设备巡检(需有实际生产厂商的承诺)。

7.  对软硬件产品提供质量保障期原厂质量保障(需有实际生产厂商的承诺)。

7.1.2   对投标人的质量保障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障服务体系,要求在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城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技术支持服务中心等),能够向设备所在地用户提供统一快捷的质量保障服务。投标书中需详细列出各分公司(或办事处、技术支持服务中心等)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固定电话)、人员状况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2.  投标人必须承诺向项目单位提供质量保障期原厂质量保障,并提供实际生产厂商出具的有关证明。

3.  投标人在全国范围内应拥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技术支持人员组成的质量保障队伍。

4.  在质量保障期内,投标人应保持技术支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同时提供至少1名经采购人认可的专职技术人员驻总局数据中心(南海)全职工作,按照总局数据中心(南海)运维管理要求统一调度,承担值守等技术支持任务。

5.  投标人在应答时应详细阐述所提供技术支持的内容与范围。技术支持范围至少包括运维支持、系统迁移、软件升级、性能调优、设备维修、技术咨询、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策略、定期巡检等。

6.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即一点受理后,必须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7.  投标人在每月的纳税申报征收期,以及采购人事先告知的关键服务期,必须提供重点保障服务。

8.  投标人应承诺按照税务系统运维体系的管理规定,不断调整和优化其运维服务的方式,确保满足税务系统运维管理的要求。

9.  以上质量保障内容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障期内免费提供。

10. 设备的扩容升级:采购人如对设备进行扩容时,实际生产厂商必须提供所需配件和相应服务,费用不高于本次中标协议中的价格和折扣优惠。

11. 后续追加采购:在本项目质量保证期内,采购人如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及软件进行后续追加采购时,所需软硬件、系统集成和质量保障期服务价格均应不高于本次中标协议中的价格和折扣优惠。

7.2 质量保障内容

服务商必须提供质量保障技术支持方案,应详细阐述项目方案、技术支持体系,各类设备服务响应流程,技术支持投入人员情况,备品备件方案,相关协作方案,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等与保障本项目完整顺利实施的相关内容。

产品所具有的先进技术应在生产环境和服务过程中加以实际应用,以此作为产品技术性价值的体现,检验技术实用性的同时也进行使用经验的积累。投标人须承诺产品具有的先进技术为成熟可靠的技术,可用于实际生产环境和提供服务,并对应用该技术产生的效果负责。投标人提供服务支持时,除非招标方特别要求,所宣传的设备或方案所包含的先进技术应作为默认的使用方案或操作方案,否则,投标人须对不适合使用此技术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交正式文档。

技术支持的关键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2.1   基本技术支持

基本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1.  故障排除,在规定的时限内排除故障恢复系统运行,进行故障定位、配件更换、策略调整、性能优化、数据恢复等全部工作;

2.  提供必要的操作系统升级和硬件微码升级,并提供完善的补丁分析及升级服务方案,按照用户需求提供上门现场人工服务进行升级;

3.  提供系统资源的性能评估和优化调整;

4.  提供容灾系统资源内外部环境变更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5.  提供系统变更等必要的现场值守服务;

6.  提供项目单位系统实施、变更所需的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7.  质量保障期内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8.  系统发生宕机时,须负责进行及时的系统恢复。

以下内容必须全部由实际生产厂商提供实际服务:

1.  对设备的重新安装、配置修改或功能的重新设定,硬件的微码、固件等的升级,设备资源的重新规划、配置、划分,结构调优,操作系统及管理软件等相关软件的重新安装、版本升级、配置修改及功能的重新设定;

2.  质量保证期内,根据各用户单位需求,提供对功能性服务的咨询、规划、具体实施以及必要的培训。服务实施时要求预先评估、制定服务计划,并根据服务的内容和性质提供相应的培训;

3.  如因新增应用或原有应用系统升级的需要,需要操作系统提供相应的支撑软件环境的,须免费提供相应的支撑软件包;

4.  必须提交系统的维护技术,交付全部设备维护密码(授权),用户有权自行修改配置,自行维护设备。

以上服务均需提供不限次数的现场人工服务。

7.2.2   设备迁移服务

设备迁移是指机器设备的物理位置变动,既包括在同一机房内的物理位置变动,也包括从一个机房到另一个机房的物理位置变动。质量保障期内,根据各用户单位需求,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设备平均不超过1次的设备迁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下电、拆装、包装、物理运输、保险、安装、加电等内容),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做统一的调配使用,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

对于各使用单位在产品服务期内设备迁移、应用变更、数据迁移时的技术支持等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确保系统平稳运转、系统升级、系统配置修改或变更、资源重新划分、结构调优等所有相关需求),投标人应提供现场服务,费用在投标时须予以考虑,幷包含在总报价内。

根据工作需求,税务总局对设备进行本地或跨省调拨、迁移时,设备配套服务应跟随设备同步转移,服务质量和要求不因设备调拨和迁移发生改变。

7.2.3   可持续扩展技术支持

可持续扩展技术支持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现有系统的容灾系统资源及处理能力、应用系统的服务范围进行扩展。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可持续扩展服务。

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但不限于可持续扩展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服务:

1.  提供新系统加载时的系统扩展方案;

2.  提供新设备加入时的系统扩展方案;

3.  提供异构设备的扩展整合方案及风险应对;

4.  提供制定备份需求数量增加30%、100%、200%时具体的可持续扩展实施方案;

7.2.4   评估咨询技术支持

评估咨询技术支持主要为对以下内容提供服务:

1.  对灾备系统建设的相关方案进行评估;

2.  对灾备项目实施效果提供评估;

3.  对灾备系统所有涵盖资源的资源池整合方案提供咨询;

4.  灾备系统的扩展方案;

5.  对本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性能进行评估;

6.  对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咨询;

7.  灾备新技术和新方案的应用;

8.  应用变更、备份策略调整、演练、恢复备份策略等技术支持;

9.  灾备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

投标人应制定咨询服务方案,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具体的评估咨询服务。

评估咨询服务方案应涵盖如下内容:

1.  对咨询服务的响应、启动、实施、验收等流程和方法有明确定义;

2.  对可提供的主要咨询服务内容有定义;

3.  对可提供的咨询内容有大致分类;

4.  对咨询的初始响应有时间和人员规划;

5.  对各类咨询的具体实施有时间规划和人员规划;

6.  对各类咨询服务的成果和提交物有定义;

7.  对咨询服务的质量有定义;

8.  咨询服务的成果如有实际应用的可行性,应提供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建议。

7.3 质量保障其他要求

7.3.1   质量保障方式

投标人和实际生产厂商必须向采购人免费提供800/400电话、E-Mail和Internet网站技术支持方式,并应建立提供专门的服务号码和账户,实际生产厂商必须向用户单位提供7×24小时授权工程师电话响应服务。能够在互联网站上查询、下载相关技术资料、提交问题并获得支持。E-MAIL最迟次日回复。用户需要时必须免费提供现场服务。

7.3.2   响应时间

1.  电话服务请求的响应时间应少于半小时,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一点受理后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2.  实际生产厂商必须在2小时内对使用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且按照下表要求对使用单位的故障报修进行响应:

序号    故障级别(严重程度)    响应时间    到达现场时间    故障解决时间

1   系统瘫痪,系统不能运转的    报修后2小时内  报修后2小时内  报修后4小时内

2   系统部分出现故障,系统仍能运转  报修后2小时内  报修后4小时内  报修后8小时内

3   初步诊断为系统问题,只造成系统性能下降  报修后2小时内  报修后8小时内  报修后24小时内

3.  在解决故障时,应保护好数据,作好故障恢复的文档,力争恢复到故障点前的业务状态。

7.3.3   设备保修

质量保证期内,必须由实际生产厂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设备免费进行现场维修更换,更换的设备或部件必须是来自实际生产厂商的全新同型设备或备件,不得以其它方式替代。

7.3.4   故障处理报告

故障解决后12小时内,投标人及实际生产厂商应向用户单位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说明故障种类、故障原因、故障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故障损失等情况。按季向总局、各省级税务局提交上期故障受理报告、故障分析报告和汇总情况。

7.3.5   备品备件要求

1.  实际生产厂商必须有完善的备品备件库体系,以满足本项目最终用户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为完成本项目技术支持服务需求提供可靠保证;

2.  投标人应依据IT业界的标准、惯例以及以往的经验,增加采购人未曾指定的备件;

3.  备品备件报价单列,不计入本项目投标总价。

7.3.6   设备巡检

1.  实际生产厂商应对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巡检,提供预防性维护服务。要求对各项目单位提供每季度一次现场巡检和两次电话巡访,现场巡检需经最终用户单位签字盖章认可。每次巡检结束后,需向总局、各省级税务机关提供巡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能、运行状况、稳定程度等,对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健康度作出分析,并对系统的优化和今后运行维护给出建议,巡检情况将作为付款必备条件。

2.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3个月内,投标人及实际生产厂商必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巡检。

8   培训

本项目的培训形式应至少包括集中的基础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两种,投标人应提供完善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作为评判整体解决方案优劣的重要因素之一。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相应的不少于600人天的集中培训。

8.1 培训

投标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和整体解决方案制定详细培训计划,至少包括虚拟带库VTL、备份服务器、网络附属存储NAS产品及运维技术培训等。

1.  培训设备和场地

培训师资、培训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并经采购人认可,培训所用设备应与中标设备档次相同。

2.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应在协议中列出,最终培训内容应根据本项目需要及采购人要求做最后确认。

3.  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均由投标人按照培训人数110%的数量提供。所有培训教材不得使用通用教材,必须为专为本项目所编写的针对性很强的定制教材。培训教材必须为中文纸质,并提供电子文档。培训教材内容须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并投入使用,采购人可不受限制的将培训材料用于内部培训。

4.  授课教师

培训的授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且至少具有三年同等内容的教学经验。各级培训授课教师资格必须得到采购人认可通过后方可进行培训。在协议中必须提供授课教师和辅导人员的备选人员名单及简历并对其资质提供承诺。所有培训必须使用中文教学。

5.  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安排答疑并进行考核。

6.  现场培训

投标人在现场实施过程中,应对各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8.2 责任分工

培训期间,培训学员的食宿费、场地、师资、差旅费用,由采购人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办理。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培训工作,包括完成培训方案的制定,提供师资、教材、课件、协助搭建培训环境等,但培训费用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人:郭路、周彬

联系电话:010-61989732、61989733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邵冉、靳照亮

联系电话:010-88354433转346、345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

招标编号:GXTC-1601041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北京南天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0号南天大厦

19,979,890.00

四、中标内容及价格情况:

中标内容:金税三期工程第二阶段数据级灾备项目是在金税三期工程总体架构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的灾备服务,以及相应的软硬件采购和实施,完成30个省国地税单位到总局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容灾。采购内容为:扩容数据中心(南海)的灾备资源,为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配置对应虚拟带库VTL设备,实现30个省的国、地税单位数据在数据中心(南海)的数据级备份,并选择6个省级单位进行数据恢复演练。

中标产品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

产品型号(版本)

单位(套)

数量

单价(元)

小计

1

虚拟带库

长虹

DXi6902

2

¥3,126,392.00

¥6,252,784.00

2

虚拟带库

长虹

DXi4701

58

¥191,157.00

¥11,087,106.00

3

备份服务器

联想

 

X3650

M5

 

60

¥42,000.00

¥2.520,000.00

4

网络附属存储

长虹

VSP

G200

4

¥30,000.00

¥120,000.00

 

五、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质量保障期满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海东、焦艺、蔡思美、张鹏宇、夏立文、王明生、吕小刚

七、定标日期2016121

、公告期限: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时起1个工作日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