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0電腦資料管理辦法

1 總則

  1.1制定目的

(1)   規範公司資訊管理,規範公司資料信息的使用,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1.2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電腦使用人員,悉依照本辦法執行。

  1.3權責單位

(1)   資訊組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   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 電腦資料管理辦法

(1) 公司所有重要資料全部存放在服務器上,各部門通過用戶權限訪問。

(2) 所有用戶都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密碼。不得告訴他人。不得使用他人的用戶訪問服務器以及讀寫資料。密碼原則上3個月必須變更一次,密碼長度不能小於6位。

(3) 公司文員,組長,課長,經理使用電腦保存及訪問資料須按公司制訂的《資料管理明細表》嚴格規範操作。

(4) 凡公司的公共資料都必須存放在服務器上,權限由領導審批後交由網管處理。公司各部門資料存放在服務器上相應的部門文件夾內,需要和公司其他部門共享的資料都要存放在共享區的部門文件夾內,即時更新。

(5) 個人電腦上的資料,重要的都要在服務器上做好備份,以免丟失找不回。一般資料存放在個人電腦上,儘量減少服務器的負擔。

(6) 個人電腦上資料的存放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分區,指定的文件夾中。不能隨意存放,不可私自增加或刪除文件夾。原則上所有個人資料都應該存放在非系統盤,一般都是D:或E:盤的個人文件夾內。網管應該不定期對個人電腦上的資料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私自亂建文件夾、亂放文件者,可直接刪除。

(7) 會議資料使用時,在會議開始前存放到服務器上的會議資料區,會議結束既刪除,無關資料不得保存在會議資料區。

(8) 公司資料外調,外借都必須填寫資料《資料外調申請表》經過總經理簽字後由網管處理。

(9) 公司文控存檔的電子檔資料(如:存檔工程圖紙,管理制度電子檔等)的查閱需填寫《存檔資料調閱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查閱。

    (10)公司文控存檔的電子檔資料的新增與修改需填寫《存檔資料修改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批准方可,且由專門指定人員存放,存放權限由網管按總經理指定時間給指定人員開放。

    (11)個人電腦原則上不允許私自設立共享文件夾,以避免資料丟失、病毒傳播等危害。如有需要共享的文件應放入服務器的共享文件夾內;如因特殊原因,必須在個人電腦上共享的文件,要以《聯絡單》方式寫明原因、時間,由副總經理批准後交網管處理並設置訪問權限。

   (12)公司管理制度的更新需填寫《制度更新申請表》有總經理批准後加由網管。網管按照指定人員開放修改權限進行更新,更新完畢網管應及時取消修改權限。

3 注意事項

(1)凡是存放在服務器上的文件網管每個月都會有備份,如需查看自己的舊資料,可以找網管聯繫

4 附件

BC0-01《資料外調申請表》

      BC05-2《公司資料管理明細表》

      BC05-3《存檔資料調閱申請單》

      BC05-4《存檔資料修改申請單》

      BC05-5《制度更新申請表》

 

本文出自 “紫砂狐” 博客,請務必保留此出處http://38641581.blog.51cto.com/275705/5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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