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粉絲後臺留言和我講她想放棄一個自己愛了很久的人了。
她說當自己知道他和別人曖昧的樣子。
才知道自己只是他的一個備胎罷了
甚至連備胎都算不上
只能是算一個無時無刻不在他身邊的垃圾桶。
她說“見過他和別人曖昧的樣子,你再多的愛也會被澆滅”
我不知道怎麼勸她,我只能是安慰她讓她放棄
你會遇到那個在乎你的人。
他會在下雨天給你打傘。
在你心情不好的時候給你送甜點。
你鞋帶鬆了,他會彎下腰,你哭了,他會緊緊的抱着你。
他的眼裏只會有你。
2
或許每個人都曾經愛過一個愛而不得的人。
你想告訴他,你有多喜歡他,可你又害怕他知道你的心意後,然後連朋友都做不成。
人們總習慣在深夜矯情,在深夜幻想。
但我們終不會像偶像劇裏的那樣,那個自己喜歡到骨子的人,最後往往都無疾而終。
愛一個人,不一定要她一輩子跟着你
我愛一朵花,不一定要把它採摘下來
我愛風,難道叫風停呀,讓我聞一聞
我愛雲,難道叫雲飄下來抱我嗎?我愛海,難道我跳海
你是我的一場夢,我是你的的一陣風
或許,你會問,爲什麼我那麼努力的愛他,卻終是入不了他的法眼?
不是你愛的不夠深沉,不是你不夠優秀,他不愛你從一開始便已經決定好了。
從一開始,你愛的那個人便給你在自己心中定好了位置。
無論你怎麼努力,你始終跳不出這個他給你畫好的這個魔圈
就算他會經常會和你曖昧,給你講情話,但那根紅線他卻始終不會碰。
而當你鼓足勇氣,想要和他表白時
他只會和你說,別開玩笑了,我一直把你當朋友呢。
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麼卑微。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3
記得有個朋友和我講自己高中喜歡上一個男孩子。
而當時的自己竟然和他講“你太耀眼,我覺得我配不上你的”。
其實最可笑的是,我們明知道自己和他不可能
卻還是會控制不住自己回想關於他的一切。
人們總是習慣被傷害的遍體鱗傷才肯罷休
"但偏偏,風漸漸,把距離吹得好遠,好遠”
18歲的時候
你覺得你喜歡的就是最好的
她喜歡我就是讓我最開心的
她不喜歡你,你也偏執的想要得到她。
但是當我們28歲的時候,我們應該明白
我喜歡你,欣賞你,能在一起當然好
但不能在一起做個朋友又何妨?
遇到你愛他,同樣也愛着你的人真的很難,我們大多數只能選擇一個愛自己的人。
4
清醒的時候放不下矜持,不敢說喜歡你,只有在某個夜晚多愁善感又縈繞心頭的時候;
或是在朋友聚會上大醉的時候,纔敢藉着情緒說
“我喜歡你,喜歡你好久好久”
電視劇《暗戀,橘生淮南》有句臺詞講到:
上帝已經明目張膽的不公平了,那凡人就應該保留偏執的權利,我不相信誰能不聲不響的活成一道光,站在黑暗裏的人就應該大聲喊,讓愛人知道自己的座標。
可是我們不能忘了,我們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同樣我們永遠也感動不了你一個不愛你的人!
若能避開猛烈的歡喜,自然便不會有悲痛的來襲;
倘若沒有過度的歡喜,便不會有極度的悲傷;
月滿則虧,水滿則溢,愛要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