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測試崗位職責

軟件測試崗位職責,明確着這個崗位的技術勞工,應該做什麼,你在各種招聘明細中,可以查閱到這方面的信息。簡單來講,從勞工責任的角度,工作內容實際上就是不斷的找到軟件中的bug,並監督開發人員修復它們。造成這種簡單的原因,從工業生產的方面,有不同的聲音,大部分人覺得,這是利於工業發展的,讓測試人員不斷地找到軟件問題,已經實現了他們的價值;但另有小部分人覺得,軟件測試崗位還應該有更大的商業價值,甚至社會價值,而作者本人更傾向於小部分人的看法。

下面,我想更換一下“職責”這個詞語,用“權責”來臨時替換,說明一些觀點。

軟件測試崗位權責,並不是爲了發現更多的bug,而是要預防更多的問題被產生。軟件測試崗位有預防問題發生的權力,因此,它纔有軟件質量保證的責任。權力越大,責任越大,這個道理,很多軟件公司並沒有想清楚,測試應該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和好處。我在一些小公司任職測試經理的時候,技術部的老大經常問到:“爲什麼我們的軟件總是有那麼多的bug?”,“爲什麼那麼多個版本過後,還是有很多問題?”之後,便通過開發人員和測試人員加班來試圖解決這一問題。這種現象,在很多公司並不少見。

那到底問題的關鍵在哪裏呢?

問題的關鍵也許就在於測試在其中的作用,到底是“發現”,還是“預防”。如果只是“發現”,那麼測試人員就會對bug出現的原因不會那麼關心,即使關心,也會最終因爲沒有責任而自省麻煩,而機械的發現bug,對於專業的測試人員,並不是一件難事;與此同時,有了幫忙“發現”問題的隊友,開發人員自然而然會降低開發中的自省成本,更快的完成工作任務,即使存在較多問題,也可以隨理成章的進入到bug修復階段來補償。但如果是“預防”,測試人員更多的責任會重新發生變化,測試人員會更多的思考bug出現的原因,怎麼樣“儘早”發現問題,而不至於在下一個階段,問題的數量變成10倍。

問題的關鍵還有另一個原因,這個原因同時也制約着“預防”的實施,這就是“權力”。軟件測試在整個軟件的生產線中,一般公司都讓其處於比較被動的位置上,既要發現問題,又沒有太多權力去解決問題,這裏的問題,更多的還涉及到了一些由於管理不當,而產生的軟件問題。很多老測試會有這樣的經驗,當測試一個軟件產品一段時間後,自然而然就能發現很多公司管理上的本質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也許比督促開發同事修復bug,對產品的良好上線更有效果,但最終,有權力的解決者,也並沒有解決好相關的問題。

軟件測試崗位權責,在目前的軟件生產中,更多的傾向於“責”,缺少“權”的結構,導致了軟件質量本身更傾向於“被動式發現”,而缺少“主動預防”。主動預防的成本相對較高,一方面是本身預防性工作在問題被成功預防時,人們才能感覺到它的價值,另一方面,軟件測試崗位對預防性人才的培育環境太過缺乏,雖然,目前任何一個軟件測試招聘簡章上,都要求自動化、性能、安全性的測試能力,但真正到崗後,能進行相關工作的機會卻非常稀少,大部分都是黑盒測試。

軟件測試崗位,應該獲得更多的“權力”來真正實現“責任”。對於整個軟件生產過程,我相信是更有利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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