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

昨天下班後,我先到馬路對面的鎮政府申請成爲志願者,即社會義務工作者。

一、我爲什麼想成爲志願者?

這得追溯到兩年前,我第一次參與志願者的活動,而在此之前,我對志願者是毫無概念的,或者是,壓根都不知道有這樣的社會組織,哪怕是學校有類似的社團,手機裏的i志願上還遺留着中學時的組織歸屬,我都不清楚這是什麼樣的。

而隨着我外出遊歷,對這個社會、這個世界的認識逐漸加深,才瞭解並參與到這樣的社會活動中來。

漂泊在外實習的我,偶爾下班或是休假時,在文化廣場,隨處可見志願者的身影,激勵着我。

當我知道,我們145班董戰友也是一名志願者時,我非常高興,在與之鏈接的過程中,認識到志願者的臺前幕後,更想將自己的一技之長,奉獻給這個社會,爲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走出門,所見,皆有自己的勞動成果,有自己的創造。

二、有時候上班累得連生活都感到力不從心,我能做好志願者的工作嗎?

這個問題,其實不是問題。

因爲倘若能從一件事中獲得成就感,那麼收穫的滿足多過其他。

而我們往往下班時還沉淪在上班時的狀態,也就是下班後都不能好好休息,這個時候,有另外的事情來轉移注意力,或者說,增加額外的戶外拓展活動,對自己的身心,何嘗不是一種舒緩、釋放。

三、我能做什麼?

先儘量抽出時間參與志願者的活動,多參與多觀察多思考。

前些天一位學姐有家庭變故,發起了輕鬆籌,然而我除了將自己微信錢包僅剩的百元捐出去外,根本就不能做點什麼,這讓我悲傷了一整天,深夜與友聊天提及自己這樣的情緒感受,更是覺得自己只是在無意義的情緒內耗,健全的我,現在實習,除了每個月發工資時給母親一個紅包外,還能做點什麼?

也許志願者,就是我新的出發點。

我志願,我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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