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愛好者必看!開源許可證基礎知識掃盲

阮一峯 

 

作爲一個開發者,如果你打算開源自己的代碼,千萬不要忘記,選擇一種開源許可證(license)。

許多開發者對開源許可證瞭解很少,不清楚有哪些許可證,應該怎麼選擇。本文介紹開源許可證的基本知識,主要參考了 OpenSource.com (1,2)。

 

一、什麼是開源許可證

開源許可證是一種法律許可。通過它,版權擁有人明確允許,用戶可以免費地使用、修改、共享版權軟件。

版權法默認禁止共享,也就是說,沒有許可證的軟件,就等同於保留版權,雖然開源了,用戶只能看看源碼,不能用,一用就會侵犯版權。所以軟件開源的話,必須明確地授予用戶開源許可證。

二、開源許可證的種類

目前,國際公認的開源許可證共有80多種。它們的共同特徵是,都允許用戶免費地使用、修改、共享源碼,但是都有各自的使用條件。

如果一種開源許可證沒有任何使用條件,連保留作者信息都不需要,那麼就等同於放棄版權了。這時,軟件可以直接聲明進入"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

根據使用條件的不同,開源許可證分成兩大類。

· 寬鬆式(permissive)許可證

· Copyleft 許可證

三、寬鬆式許可證

3.1 特點

寬鬆式許可證(permissive license)是最基本的類型,對用戶幾乎沒有限制。用戶可以修改代碼後閉源。

它有三個基本特點。

1)沒有使用限制

用戶可以使用代碼,做任何想做的事情。

2)沒有擔保

不保證代碼質量,用戶自擔風險。

3)披露要求(notice requirement)

用戶必須披露原始作者。

3.2 常見許可證

常見的寬鬆式許可證有四種。它們都允許用戶任意使用代碼,區別在於要求用戶遵守的條件不同。

1)BSD(二條款版)

分發軟件時,必須保留原始的許可證聲明。

2) BSD(三條款版)

分發軟件時,必須保留原始的許可證聲明。不得使用原始作者的名字爲軟件促銷。

3)MIT

分發軟件時,必須保留原始的許可證聲明,與 BSD(二條款版)基本一致。

4)Apache 2

分發軟件時,必須保留原始的許可證聲明。凡是修改過的文件,必須向用戶說明該文件修改過;沒有修改過的文件,必須保持許可證不變。

四、Copyleft 許可證

4.1 Copyleft 的含義

Copyleft 是理查德·斯托曼發明的一個詞,作爲 Copyright (版權)的反義詞。

Copyright 直譯是"複製權",這是版權制度的核心,意爲不經許可,用戶無權複製。作爲反義詞,Copyleft 的含義是不經許可,用戶可以隨意複製。

但是,它帶有前提條件,比寬鬆式許可證的限制要多。

如果分發二進制格式,必須提供源碼

修改後的源碼,必須與修改前保持許可證一致

不得在原始許可證以外,附加其他限制

上面三個條件的核心就是:修改後的 Copyleft 代碼不得閉源。

4.2 常見許可證

常見的 Copyleft 許可證也有四種(對用戶的限制從最強到最弱排序)。

1)Affero GPL (AGPL)

如果雲服務(即 SAAS)用到的代碼是該許可證,那麼雲服務的代碼也必須開源。

2)GPL

如果項目包含了 GPL 許可證的代碼,那麼整個項目都必須使用 GPL 許可證。

3)LGPL

如果項目採用動態鏈接調用該許可證的庫,項目可以不用開源。

4)Mozilla(MPL)

只要該許可證的代碼在單獨的文件中,新增的其他文件可以不用開源。

五、常見問題

本節回答一些開源許可證的常見問題。

5.1 什麼叫分發(distribution)?

除了 Affero GPL (AGPL) ,其他許可證都規定只有在"分發"時,才需要遵守許可證。換言之,如果不"分發",就不需要遵守。

簡單說,分發就是指將版權作品從一個人轉移到另一個人。這意味着,如果你是自己使用,不提供給他人,就沒有分發。另外,這裏的"人"也指"法人",因此如果使用方是公司,且只在公司內部使用,也不需要遵守許可證。

雲服務(SaaS)是否構成"分發"呢?答案是不構成。所以你使用開源軟件提供雲服務,不必提供源碼。但是,Affero GPL (AGPL) 許可證除外,它規定雲服務也必須提供源碼。

5.2 開源軟件的專利如何處理?

某些許可證(Apache 2 和 GPL v3)包含明確的條款,授予用戶許可,使用軟件所包含的所有專利。

另一些許可證(BSD、MIT 和 GPL v2)根本沒提到專利。但是一般認爲,它們默認給予用戶專利許可,不構成侵犯專利。

總得來說,除非有明確的"保留專利"的條款,使用開源軟件都不會構成侵犯專利。

5.3 什麼是披露要求?

所有的開源許可證都帶有"披露要求"(notice requirement),即要求軟件的分發者必須向用戶披露,軟件裏面有開源代碼。

一般來說,你只要在軟件裏面提供完整的原始許可證文本,並且披露原始作者,就滿足了"披露要求"。

5.4 GPL 病毒是真的嗎?

GPL 許可證規定,只要你的項目包含了 GPL 代碼,整個項目就都變成了 GPL。有人把這種傳染性比喻成"GPL 病毒"。

很多公司希望避開這個條款,既使用 GPL 軟件,又不把自己的專有代碼開源。理論上,這是做不到的。因爲 GPL 的設計目的,就是爲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

但是實際上,不遵守 GPL,最壞情況就是被起訴。如果你向法院表示無法履行 GPL 的條件,法官只會判決你停止使用 GPL 代碼(法律上叫做"停止侵害"),而不會強制要求你將源碼開源,因爲《版權法》裏面的"違約救濟"沒有提到違約者必須開源,只提到可以停止侵害和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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