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讓音樂版權市場維權不再“過猶不及”?

Hello,大家下午好啊,周杰倫昨天晚上發新歌了,新歌名字叫《說好不哭》,總算又看到周董出新作了你們開心嗎?...反正小墨是挺開心的,小墨的朋友圈也挺開心的~好啦,寒暄完了,開始聊正事兒了!

上回小墨說到:“國內的音樂行業在此之前經歷了一段相當漫長的免費時期,而如今讓大衆消費羣體在短時間內養成一種版權付費觀念......”這種貿然的對音樂版權進行維護,顯然結果不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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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墨者安全表示,音樂版權行業的整體調節、整頓不能僅依靠司法手段,還需與市場手段有力的結合進行綜合調節。堅持協同監管,充分發揮信用體系的約束作用、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以及消費者組織、社會輿論和公衆的監督作用,從而實現社會的共治。

在司法層面上,全面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鼓勵當事人通過線下調解方式來化解糾紛。此外,還應形成通用、流程化指引的同類案件指導機制,不“和稀泥”,快速果斷的處置案件,指引版權市場的走向逐步趨於良性態勢。

從行業角度而言,需加強引導行業、社會尊重版權,重視合規經營。相關行業維權組織也應建立透明合理的授權收費和分配體系,根據全國不同區域、不同規模和不同水平的卡拉OK的經營,相應的收費標應予以合理調整,從而調解權利人和使用者之間的矛盾。

地方娛樂行業協會、企業層面更應積極響應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相關條文條例,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從而平衡和緩解現有版權問題,化解暫時的版權短板。廣大人民羣衆也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和加強版權意識,社會也應倡導以更包容的心態來支持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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