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爲什麼需要DTO(數據傳輸對象)

DTO即數據傳輸對象。之前不明白有些框架中爲什麼要專門定義DTO來綁定表現層中的數據,爲什麼不能直接用實體模型呢,有了DTO同時還要維護DTO與Model之間的映射關係。

然後看了這篇文章中的討論部分才恍然大悟。

表現層與應用層之間是通過數據傳輸對象(DTO)進行交互的,數據傳輸對象是沒有行爲的POCO對象,它 的目的只是爲了對領域對象進行數據封裝,實現層與層之間的數據傳遞。爲何不能直接將領域對象用於 數據傳遞?因爲領域對象更注重領域,而DTO更注重數據。不僅如此,由於“富領域模型”的特點,這樣 做會直接將領域對象的行爲暴露給表現層。

需要了解的是,數據傳輸對象DTO本身並不是業務對象。數據傳輸對象是根據UI的需求進行設計的,而不 是根據領域對象進行設計的。比如,Customer領域對象可能會包含一些諸如FirstName, LastName, Email, Address等信息。但如果UI上不打算顯示Address的信息,那麼CustomerDTO中也無需包含這個 Address的數據

簡單來說Model面向業務,我們是通過業務來定義Model的。而DTO是面向界面UI,是通過UI的需求來定義的。通過DTO我們實現了表現層與Model之間的解耦,表現層不引用Model,如果開發過程中我們的模型改變了,而界面沒變,我們就只需要改Model而不需要去改表現層中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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