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融合和"超融合"你不可不知的5件事

摘自:http://storage.it168.com/a2016/0205/2120/000002120619.shtml

將基礎設施系統與虛擬化捆綁在一起,融合基礎設施/架構正在打破技術孤島。它可以作爲企業用戶的自有亞馬遜網絡服務(AWS)來爲企業提供服務,實現跨業務的應用程序與計算資源交付。

  越來越多的企業都意識到了融合基礎設施的價值所在,即對網絡、計算和存儲系統採用“搭積木”的方式,並以一種集中化的方法進行管理,而“超融合”這個詞也開始在企業IT圈大行其道。

  就名稱來看,二者似乎區別不大。但實際上,兩者之間有着一些顯著的差異。以下便是融合基礎設施與超融合基礎設施的五大相似點與差異點。

  1.融合架構包括存儲、網絡、計算和服務器虛擬化硬件等,由一個集中的管理平臺將各類資源連接在一起。按照實際需要可以刪除這個系統。而超融合基礎設施系統還包括可以在數據中心找到的其他資源,具體包括備份、壓縮以及優化等系統。

  2. 超融合系統是基於軟件定義的,因此它比融合基礎設施系統更具可配置性,即這類系統更適合於尋找滿足非常獨特工作負載需求的企業。

  3. 所有的成本都取決於組件和提供組件的供應商,但是一分價錢一分貨,初期的融合架構成本要比超融合架構成本更低,這是因爲後者與軟件相關性更高。

  4. 融合系統與超融合系統的規模是各不相同的,而且這主要取決於你的需求以及你是如何看待事物的,單一模式的成本效益比無疑是更高的。對於融合基礎設施來說,擴容意味着擴張:增加更多的硬盤驅動器、內存CPU,或者甚至是另一個參考架構。而對於超融合系統而言,用戶可以擴張:當有需要時可以增加另一臺設備。哪一種模式更好(或者說更具成本效益)實際上取決於當前的工作負載和預期需求。

  5. 融合架構系統可以,但不總可以包括來自於不同供應商的系統,而超融合架構則是由單一供應商以單一設備形式提供的。雖然一些人把多個供應商模式視爲“單項最優”模式,但另一些人表示多個供應商模式在遇到問題和更新時會給他們帶來很多的麻煩,所以他們認爲這是融合基礎設施的一個缺點。大多數廠商都採取與合作伙伴緊密協作或者自行提供提供參考架構所有組件(單一的聯繫人與支持)的方式。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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