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标签中onclick和href的使用

链接的 onclick 事件被先执行,其次是 href 属性下的动作(页面跳转,或 javascript 伪链接);
假设链接中同时存在 href 与 onclick,如果想让 href 属性下的动作不执行,onclick 必须得到一个 false 的返回值。不信,你可以将 goGoogle 函数中的 return false 注释掉;
如果页面过长有滚动条,且希望通过链接的 onclick 事件执行操作。应将它的 href 属性设为 javascript:void(0);,而不要是 #,这可以防止不必要的页面跳动;
如果在链接的 href 属性中调用一个有返回值的函数,当前页面的内容将被此函数的返回值代替;
在按住Shift键的情况下会有所区别。
今天我遇到的问题,在IE6.0里以href的形式访问不到parentNode。
尽量不要用javascript:协议做为A的href属性,这样不仅会导致不必要的触发window.onbeforeunload事件,在IE里面更会使gif动画图片停止播放

下面是自己遇到的:

如果不设置 href属性在IE6下面会不响应hover。双击后会选中标签的父容器而非这个一a标签(IE下都存在这一问题)。
<a href="javascirpt:fn(this)"> <a οnclick="fn(this)"> 假定我们有个fn方法,需要取到这个元素,第一个方法传入的this是空值。

所以,比较推荐的写法是<a href="javascript:void(0)" οnclick="fn(this)">


下面代码则执行了subgo()函数,

<a href="javascript:void(0)" οnclick="subgo()">点我</a>

在这里,javascript:void(0),没启实质上的作用,它仅仅是一个死链接,执行的函数是subgo()。

<a href="http://blog.163.com/wb_zhaoyuwei/blog/#" οnclick="subgo()">点我</a>与<a href="javascript:void(0)" οnclick="subgo()">点我</a>区别。

实际上 #包含了一个位置信息默认的锚是#top 也就是网页的上端 ,而javascript:void(0) 仅仅表示一个死链接,没有任何信息。所以调用脚本的时候最好用void(0)

href一般是指向一个URL地址,也可以调用javascript ,如href="javascript:xxx();",文档中推荐这样写:<a href="http://blog.163.com/wb_zhaoyuwei/blog/ javascript:void(0)" οnclick="xxx();">xx</a>,但是这种方法在复杂环境有时会产生奇怪的问题,尽量不要用javascript:协议做为A的href属性,这样不仅会导致不必要的触发window.onbeforeunload事件,在IE里面更会使gif动画图片停止播放。

我们知道链接的 onclick 事件被先执行,其次是 href 属性下的动作(页面跳转,或 javascript 伪链接),如果不想执行href 属性下的动作执行,onclick 需要要返回 false ,一般是这样写οnclick="xxx();return 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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