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設計模式 : 是指在軟件開發中,經過驗證的,用於解決在特定環境下、重複出現的、特定問題的解決方案。
2、設計模式歷史
設計模式起源於建築行業,一位名叫Alexander的建築師發現並總結了一些建築行業的設計模式。
在1995年,由於Erich Gamma、Richard Helm、Ralph Johnson、John Vlissides合著的
《設計模式——可複用面向對象軟件的基礎》一書的出版,正式掀開了軟件業設計模式的序幕,
這本書的四位作者被稱爲“四人組”或者“四人幫”(GoF, Gang of Four)。
3、設計模式分類
(1) 創建型模式 : 抽象了對象實例化的過程,用來幫助創建對象的實例。
單例模式 Singleton
工廠方法模式 Factory Method
抽象工廠模式 Abstract Factory
生成器模式 Builder
原型模式 Prototype
(2) 結構型模式 : 描述如何組合類和對象以獲得更大的結構。
外觀模式 Facade
適配器模式 Adapter
代理模式 Proxy
組合模式 Composite
享元模式 Flyweight
裝飾模式 Decorator
橋接模式 Bridge
(3) 行爲型模式 : 描述算法和對象間職責的分配。
中介者模式 Mediator
觀察者模式 Observer
命令模式 Command
迭代器模式 Iterator
模板方法模式 Template Method
策略模式 Strategy
狀態模式 State
備忘錄模式 Memento
解釋器模式 Interpreter
職責鏈模式 Chain of Responsibility
訪問者模式 Vis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