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大學最後一節英語課。又以前幾天的一些思想上的變化爲契機,決定,以後要好好學英語。
而剛剛在看英漢版的喬布斯演講稿時,突然想到,爲啥我們人口這麼多,趕了這麼久,也還是趕不上美國?就是因爲我們要學英語,而美國那羣人卻不用學,喬幫主在綴學時,可以想學什麼就學什麼。可是我們,即使是綴學,恐怕都得繼續考四六級,(出於工作考慮)多麼悲催的我們。我們從小學開始,就花了無數時間在英語上,所以,真心學習自己感興趣的東西的時間,就無形間被咔嚓掉了一大半。而且,人腦負責語言和邏輯思維的區域,本來就是在兩個完全相反的區域,能同時精通兩者的人,就更少了。但是,先進的東西又都在外國,不學,實在不行。。。
當然,英語只是其中的一小原因,純屬有感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