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与Unix之间的关系以及Linux的发展

从系统来源的角度看,Linux是Unix的开源实现,思想也来源于Unix,但并没有包括Unix的源码,而且是免费的自由软件,源代码是公开的。

Linux所需的硬件要求也低于Unix,难度也小于Unix。

Linux可以实现Unix的全部功能,而且相比之下更加灵活,可以说是发展后的Unix。


Unix早期是用汇编语言编写的,但第三个版本用新的语言C重新编写了,通过这次编写,Unix得以移植到更强大的计算机上运行,而Linux源于一个学生的需求,他只能买得起类似于Unix的一种简单辅助教学系统,Minix。但这不能满足他,所以他决定编写一种新的操作系统,以Unix为原型,将成果共享与互联网,用于学术研讨,在大家互相解决问题的同时,Linux诞生了。它是按照公开的POSIX标准重新编写的。Linux大量使用了由麻省剑桥免费软件基金的GNU软件,同时Linux自身也是用它们构造而成,但他并不包含Unix的源码。


GNU计划,有译为“革奴计划”,是由理查德·斯托曼在1983年9月27日公开发起的,它的目标是创建一套完全自由的操作系统。理查德·斯托曼最早是在net.unix-wizards新闻组上公布该消息,并附带一份《GNU宣言》等解释为何发起该计划的文章,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要“重现当年软件界合作互助的团结精神”。GNU是“GNU's Not UNIX”的递归缩写,为避免与gnu(非洲牛羚,发音与“new”相同)这个单词混淆,斯托曼宣布GNU应当发音为“Guh-NOO”(/ˈgnuː/ (帮助·关于)),与“canoe”发音相似。Unix是一种广泛使用的商业操作系统的名称。由于GNU将要实现Unix系统的接口标准,因此GNU计划可以分别开发不同的操作系统。GNU计划采用了部分当时已经可自由使用的软件,例如TeX排版系统和X Window视窗系统等。不过GNU计划也开发了大批其他的自由软件,这些软件也被移植到其他操作系统平台上,例如Microsoft Windows、BSD家族、Solaris及MacOS。
为保证GNU软件可以自由地“使用、复制、修改和发布”,所有GNU软件都包含一份在禁止其他人添加任何限制的情况下,授权所有权利给任何人的协议条款,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这个就是被称为‘公共版权’的概念。GNU也针对不同场合,提供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与GNU自有文档许可证这两种协议条款。


GPL同其它的自由软件许可证一样,许可社会公众享有:运行、复制软件的自由,发行传播软件的自由,获得软件源码的自由,改进软件并将自己作出的改进版本向社会发行传播的自由。
GPL还规定:只要这种修改文本在整体上或者其某个部分来源于遵循GPL的程序,该修改文本的 整体就必须按照GPL流通,不仅该修改文本的源码必须向社会公开,而且对于这种修改文本的流通不准许附加修改者自己作出的限制。因此,一项遵循GPL流通 的程序不能同非自由的软件合并。GPL所表达的这种流通规则称为copyleft,表示与copyright(版权)的概念“相反。无论软件以什么形式发布,都必须附上源代码。


POSIX是Unix的标准。当年最早的Unix,源代码流传出去了,加上早期的Unix不够完善,于是之后出现了好些独立开发的与Unix基本兼容但又不完全兼容的OS,通称Unix-like OS。局面非常混乱,为了提高兼容性和应用程序的可移植性,标准化Unix-like OS,提出了大家都应该遵守的POSIX标准。后来,Unix这个名字成为了商标,只有花钱进行POSIX标准兼容性测试并通过了的OS,才能称为Unix,其余的OS,最多称为Unix-like OS或者*nix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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