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學習(一)類的定義和對象的創建

OC的思想是面向對象編程 (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 OOP) :以事物爲中心,也就是參與事件的參
與者,設計事物的功能,而完成事件只是事物的所有功能中的一個小功能.
而之前所學的C語言則是面向過程編程 (procedure oriented programming, POP) :以事件爲中心,關心
完成該事件的詳細步驟,該如何一步一步去實現.

OC中的類: 具有相同特徵 行爲的事物的抽象
OC中的對象:是類的實例,也就是類的具體表現,是具體的事物.

類的定義:
1.類的接口部分:提供外部訪問的接口,相當於使用說明書.
2.類的實現部分:相當於功能的實現.

類的接口部分寫在.h文件中.
接口部分:以 @interface開頭 + 類名 + :(表示有繼承) + 父類名 ,以 @end 結束
接口定義的內容必須寫在開頭和結束之間
接口定義的內容:
1.實例變量: 必須寫在 {}(大括號)之內,並且大括號之內只能寫實例變量.實例變量用來描述一個類的特徵
2.方法: 用來描述一個類的行爲 

類的實現部分寫在.m文件中
實現部分: 以@implementation開頭 + 類名, 以@end 結束
實現在內容必須寫在開頭和結束之間
類的實現就是實現該類的方法,這與C語言的函數功能是一樣的 

OC中方法的調用採用消息發送機制: [receiver  message]

接收者(receiver):類或者對象   消息(message): 即爲OC的方法

如何區分消息是發給類還是對象: 
如果方法是一個 - 號方法 ----消息發給對象
如果方法是一個 + 號方法 ----消息發給類

如何創建OC中的對象:

1.開闢空間(堆區空間):  通過消息發送機制 [類名   alloc] 開闢空間時需要一個該類的指針變量來接收. 而在堆

區開闢的空間纔是真正的對象,只不過對於指針變量存儲着堆區的首地址,通過它才能訪問對象,所以我 們把

指針變量叫做對象.

2.初始化(即賦初值): init方法完成初始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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