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關係

類體由2部分構成:

一部分是變量的定義;
一部分是方法的定義(一個類中可以有多個方法)

在變量定義部分定義的變量叫做類的成員變量,成員變量在整個類中都有效.

(全局變量應該是成員變量的俗稱)

在方法體中定義的變量叫做局部變量,局部變量只在定義它的方法中有效.

成員變量又分爲
實例變量

類變量(static靜態變量).
發佈了43 篇原創文章 · 獲贊 4 · 訪問量 1萬+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