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的作用域是指變量有效性的範圍,就是用戶自定義的變量可以使用的代碼範圍;它與變量定義的位置密切相關。
變量的作用域是可以訪問該變量的代碼區域。一般情況下,確定作用域遵循以下規則:
只要類在某個作用域中,其字段也(也稱爲成員變量)在該作用域內
- 局部變量存在於表示聲明該變量的塊語句或方法結束的右花括號({})之前的作用域內。
- 在for、while或類似語句中聲明的局部變量存在於該循環體內。
1.局部變量的作用域衝突:
大型程序在不同部分的變量使用相同的變量名很常見。只要變量的作用域是程序的不同部分,就不會有問題,就不會產生多義性。但請注意,同名的局部變量不能在統一作用域聲明兩次。
2.字段和局部變量的作用域衝突:
某些情況下,可以區分名稱相同、作用域相同的兩個標誌符。此時編譯器允許聲明第2個變量。原因是C#在變量之間有一個基本的區分,他把類級別聲明的變量看作字段(成員變量),而把方法中聲明的變量看作局部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