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一職責原則
應該把用戶的信息抽取成一個BO(Business Object, 業務對象),把行爲抽取成一個Biz(Business Logic,業務邏輯)
IUserBO和IUserBiz
對於單一職責原則,我的建議是接口一定要做到單一職責,類的設計儘量做到只有一個原因引起變化。
2、依賴倒置原則
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設計模式是基於該原則
高層模塊不應該依賴於低層模塊,他們應該依賴於抽象而不是細節
面向接口編程
IOC,AOP,AUTOFAC,依賴注入概念的理解
3、里氏替換原則
通過繼承,子類擁有父類所有的方法和屬性;
所有使用基類的地方,都可以透明的使用子類
三個注意點:
3.1、如果父類出現了子類沒有的東西,斷掉繼承而不是強行繼承(可以用的改進方式:建一個更高的父層。)
3.2、子類出現的地方,父類不一定可以代替,因爲子類可以擁有自己的特性
3.3、子類可以擴展父類的功能,但是不要改變父類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