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編程風格

所謂”編程風格”(programming style),指的是編寫代碼的樣式規則。不同的程序員,往往有不同的編程風格。
有人說,編譯器的規範叫做”語法規則”(grammar),這是程序員必須遵守的;而編譯器忽略的部分,就叫”編程風格”(programming style),這是程序員可以自由選擇的。這種說法不完全正確,程序員固然可以自由選擇編程風格,但是好的編程風格有助於寫出質量更高、錯誤更少、更易於維護的程序。
所以,有一點應該明確,”編程風格”的選擇不應該基於個人愛好、熟悉程度、打字工作量等因素,而要考慮如何儘量使代碼清晰易讀、減少出錯。你選擇的,不是你喜歡的風格,而是一種能夠清晰表達你的意圖的風格。這一點,對於Javascript這種語法自由度很高、設計不完全成熟的語言尤其重要。

一、大括號的位置

絕大多數的編程語言,都用大括號({})表示區塊(block)。起首的大括號的位置,有許多不同的寫法。
最流行的有兩種。一種是起首的大括號另起一行:
  block
  {
    …
  }
另一種是起首的大括號跟在關鍵字的後面:
  block {
    …
  }
一般來說,這兩種寫法都可以接受。但是,Javascript要使用後一種,因爲Javascript會自動添加句末的分號,導致一些難以察覺的錯誤。
  return
  {
    key:value;
  };
上面的代碼的原意,是要返回一個對象,但實際上返回的是undefined,因爲Javascript自動在return語句後面添加了分號。爲了避免這一類錯誤,需要寫成下面這樣:
  return {
    key : value;
  };
因此,
  規則1:表示區塊起首的大括號,不要另起一行。

二、 圓括號

圓括號(parentheses)在Javascript中有兩種作用,一種表示調用函數,另一種表示不同的值的組合(grouping)。我們可以用空格,區分這兩種不同的括號。
  規則2:調用函數的時候,函數名與左括號之間沒有空格。
  規則3:函數名與參數序列之間,沒有空格。
  規則4:所有其他語法元素與左括號之間,都有一個空格。
按照上面的規則,下面的寫法都是不規範的:
  foo (bar)
  return(a+b);
  if(a === 0) {…}
  function foo (b) {…}
  function(x) {…}

三、分號

分號表示語句的結束。大多數情況下,如果你省略了句尾的分號,Javascript會自動添加。
  var a = 1
等同於
  var a = 1;
因此,有人提倡省略句尾的分號。但麻煩的是,如果下一行的第一個字元(token)是下面這五個字符之一,Javascript將不對上一行句尾添加分號:”(“、”[“、”/”、”+”和”-“。
  x = y
  (function (){
    …
  })();
上面的代碼等同於
  x = y(function (){…})();
因此,
  規則5:不要省略句末的分號。

四、with語句

with可以減少代碼的書寫,但是會造成混淆。
  with (o) {
    foo = bar;
  }
上面的代碼,可以有四種運行結果:
  o.foo = bar;
  o.foo = o.bar;
  foo = bar;
  foo = o.bar;
這四種結果都可能發生,取決於不同的變量是否有定義。因此,
  規則6:不要使用with語句。

五、相等和嚴格相等

Javascript有兩個表示”相等”的運算符:”相等”(==)和”嚴格相等”(===)。
因爲”相等”運算符會自動轉換變量類型,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情況:
  0 == ”// true
  1 == true // true
  2 == true // false
  0 == ‘0’ // true
  false == ‘false’ // false
  false == ‘0’ // true
  ” \t\r\n ” == 0 // true
因此,
  規則7:不要使用”相等”(==)運算符,只使用”嚴格相等”(===)運算符。

六、語句的合併

有些程序員追求簡潔,喜歡合併不同目的的語句。比如,原來的語句是
  a = b;
  if (a) {…}
他喜歡寫成下面這樣:
  if (a = b) {…}
雖然語句少了一行,但是可讀性大打折扣,而且會造成誤讀,讓別人誤以爲這行代碼的意思是:
  if (a === b){…}
另外一種情況是,有些程序員喜歡在同一行中賦值多個變量:
  var a = b = 0;
他以爲,這行代碼等同於
  var a = 0, b = 0;
實際上不是,它的真正效果是下面這樣:
  b = 0;

  var a = b;
因此,
  規則8:不要將不同目的的語句,合併成一行。

七、變量聲明

Javascript會自動將變量聲明”提升”(hoist)到代碼塊(block)的頭部。
  if (!o) {
    var o = {};
  }
等同於
  var o;
  if (!o) {
    o = {};
  }
爲了避免可能出現的問題,不如把變量聲明都放在代碼塊的頭部。
  for (var i …) {…}
最好寫成:
  var i;

  for (i …) {…,}
因此,
  規則9:所有變量聲明都放在函數的頭部。
  規則10:所有函數都在使用之前定義。

八、全局變量

Javascript最大的語法缺點,可能就是全局變量對於任何一個代碼塊,都是可讀可寫。這對代碼的模塊化和重複使用,非常不利。
  規則11:避免使用全局變量;如果不得不使用,用大寫字母表示變量名,比如UPPER_CASE。

九、new命令

Javascript使用new命令,從建構函數生成一個新對象。
  var o = new myObject();
這種做法的問題是,一旦你忘了加上new,myObject()內部的this關鍵字就會指向全局對象,導致所有綁定在this上面的變量,都變成全部變量。
  規則12:不要使用new命令,改用Object.create()命令。
如果不得不使用new,爲了防止出錯,最好在視覺上把建構函數與其他函數區分開來。
  規則13:建構函數的函數名,採用首字母大寫(InitialCap);其他函數名,一律首字母小寫。

十、自增和自減運算符

自增(++)和自減(–)運算符,放在變量的前面或後面,返回的值不一樣,很容易發生錯誤。
事實上,所有的++運算符都可以用”+= 1”代替。
  ++x
等同於
  x += 1;
代碼變得更清晰了。有一個很可笑的例子,某個Javascript函數庫的源代碼中出現了下面的片段:
  ++x;
  ++x;
這個程序員忘了,還有更簡單、更合理的寫法:
  x += 2;
因此,
  規則14:不要使用自增(++)和自減(–)運算符,用+=和-=代替。

十一、區塊

如果循環和判斷的代碼體只有一行,Javascript允許該區塊(block)省略大括號。
下面的代碼
  if (a) b(); c();
原意可能是
  if (a) { b(); c();}
但是,實際效果是
  if (a) { b();} c();
因此,
  規則15:總是使用大括號表示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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