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對象部分知識點

對象、類、數組

抽象數據類型

抽象數據類型:將不同類型的數據的集合組成一個整體用來描述一種新的事物;
如將一個人的四個屬性組成一個整體。

在這裏插入圖片描述

  1. 類定義了一種抽象數據類型。
  2. 類定義了抽象數據類型的組成(成員變量)。
  3. 類定義了可以對該類型實施的操作(方法)。
    類定義語法:
    class 類名 {
    成員變量類型 變量名稱;
    … … … …
    }
//定義一個類,該類定義了四個成員變量
public class Emp{
	String name;
	int age;
	char gender;
	int salary;
}

對象

使用new關鍵字創建類。

Emp staff = new Emp();//創建了一個對象;

如何訪問對象

以打印函數爲例

//打印出staff的工資
System.out.println(staff.galary)

構造方法

構造方法是在類中定義的方法,不同於其他的方法,構造方法的定義有如下兩個規則:

  1. 構造方法的名稱必須與類名相同。
  2. 構造方法沒有返回值,但也不能寫void。
  3. 語法:
    [訪問修飾符] 類名( ) {
    // 構造方法體
    }
    通過構造方法給成員變量初始化:
//無參構造器,一般默認添加 無參構造器
public Emp(){

}
//有參構造器
public Emp(String name,int age){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this關鍵字用在方法體中,用於指向調用該方法的當前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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