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Java編程思想—一切都是對象

1、用引用(C中的指針)來操縱對象

String s;只是引用,不是對象

應該在創建引用的同時進行初始化

String s = “asdf”;

或String s = new String (“asdf”);

2、靜態存儲:static(在內存中固定的位置),對象的某個元素是程序運行時一直存在的數據

常量存儲:通常直接存放在程序代碼內部

3、基本類型(如int,char,byte)存放在堆棧中,而不是堆(內存池)中。不用new。

char c=‘x’;

4、java對象可以存活於作用域外。可以傳遞和複製對象引用。

5、如果成員變量是對某個對象的引用。必須用構造器初始化(new)。

6、方法=返回類型+名稱+參數+方法體

方法必須通過類的對象才能被調用。(static方法針對類調用,不依賴對象)

對象名.方法名(參數);

參數是對象的引用

7、發送消息給對象

int x =a.f();

消息是f(),對象是a,f()的返回類型int


8、static

使得沒有創建類的對象,也可以調用這個方法或成員變量(如main()方法)

class Test{
static int i=47;
static void a();
}
Test  t1=new Test();

Test  t2=new Test();

t1.i與t2.i指向同一存儲空間,都爲47

static變量還可以通過類名直接引用(更好)

Test . i++;

Test . a();

t1.i與t2.i都爲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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