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居住證”辦理時間約2個月。出國時需要的“臨時居住證”請到居住地公安局辦理。
新辦
1由人力資源部爲員工進行網上註冊,通知員工密碼。
2準備材料:
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注:網上填寫表格。
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兩份,國(境)外學歷學位則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兩份。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其他居住證申請材料一起遞交至人才中心,居住證審批通過後返還原件。
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兩份
本人外地居民——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需要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及本人信息頁),本人爲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本市住所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已在滬購置產權房的提供產權證;
◆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由單位出具集體宿舍證明;
注:(打印房地產權證複印件,宿舍租賃合同,按照租賃信息填寫申請表);
◆借住在親友家的提供戶主的房產證或者戶口本、書面同意入住證明以及戶主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寄宿證明;
◆租房居住的須提供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本市二級以上醫院(包括二級)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原件及複印件(體檢證明3個月之內有效);
注:入職體檢不是醫院,不能作爲證明。
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及整本複印件(首次辦理時勞動合同離截止日期應還有6個月以上有效期);
注:員工提供本人合同,公司不提供合同。
個人檔案信息:人才中心名稱,地址,電話,郵政編碼。
注:檔案需要保存在員工戶籍地人才中心。浦東人才中心將檔案調入。調檔不成功,員工需要聯繫原人才中心。
員工上網填寫申請表格。
3申請居住證,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材料,提交後原件退還員工。
4浦東人才查詢員工檔案成功後,居住證辦理成功。員工收到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