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this關鍵字必須放在非靜態方法裏面
this關鍵字代表自身,在程序中主要的使用用途有以下幾個方面:
? 使用this關鍵字引用成員變量
? 使用this關鍵字在自身構造方法內部引用其它構造方法
? 使用this關鍵字代表自身類的對象
? 使用this關鍵字引用成員方法
8.8.1.1 引用成員變量
在一個類的方法或構造方法內部,可以使用“this.成員變量名”這樣的格式來引用成員變量名,有些時候可以省略,有些時候不能省略。首先看一下下面的代碼:
/**
* 使用this引用成員變量
*/
public class ReferenceVariable {
private int a;
public ReferenceVariable(int a){
this.a = a;}
public int getA(){
return a;}
public void setA(int a){
this.a = a;}}
在該代碼的構造方法和setA方法內部,都是用this.a引用類的成員變量。因爲無論在構造方法還是setA方法內部,都包含2個變量名爲a的變量,一個是參數a,另外一個是成員變量a。按照Java語言的變量作用範圍規定,參數a的作用範圍爲構造方法或方法內部,成員變量a的作用範圍是類的內部,這樣在構造方法和setA方法內部就存在了變量a的衝突,Java語言規定當變量作用範圍重疊時,作用域小的變量覆蓋作用域大的變量。所以在構造方法和setA方法內部,參數a起作用。
這樣需要訪問成員變量a則必須使用this進行引用。當然,如果變量名不發生重疊,則this可以省略。
但是爲了增強代碼的可讀性,一般將參數的名稱和成員變量的名稱保持一致,所以this的使用頻率在規範的代碼內部應該很多。
8.8.1.2 引用構造方法
在一個類的構造方法內部,也可以使用this關鍵字引用其它的構造方法,這樣可以降低代碼的重複,也可以使所有的構造方法保持統一,這樣方便以後的代碼修改和維護,也方便代碼的閱讀。
下面是一個簡單的示例:
/**
* 使用this關鍵字引用構造方法
*/
public class ReferenceConstructor {
int a;
public ReferenceConstructor(){
this(0);
}public ReferenceConstructor(int a){
this.a = a;}}
這裏在不帶參數的構造方法內部,使用this調用了另外一個構造方法,其中0是根據需要傳遞的參數的值,當一個類內部的構造方法比較多時,可以只書寫一個構造方法的內部功能代碼,然後其它的構造方法都通過調用該構造方法實現,這樣既保證了所有的構造是統一的,也降低了代碼的重複。
在實際使用時,需要注意的是,在構造方法內部使用this關鍵字調用其它的構造方法時,調用的代碼只能出現在構造方法內部的第一行可執行代碼。這樣,在構造方法內部使用this關鍵字調用構造方法最多會出現一次。
8.8.1.3 代表自身對象
在一個類的內部,也可以使用this代表自身類的對象,或者換句話說,每個類內部都有一個隱含的成員變量,該成員變量的類型是該類的類型,該成員變量的名稱是this,實際使用this代表自身類的對象的示例代碼如下:
/**
* 使用this代表自身類的對象
*/
public class ReferenceObject {
ReferenceObject instance;
public ReferenceObject(){
instance = this;}
public void test(){
System.out.println(this);}}
在構造方法內部,將對象this的值賦值給instance,在test方法內部,輸出對象this的內容,這裏的this都代表自身類型的對象。
8.8.1.4 引用成員方法
在一個類的內部,成員方法之間的互相調用時也可以使用“this.方法名(參數)”來進行引用,只是所有這樣的引用中this都可以省略,所以這裏就不詳細介紹了。
Super
一.super關鍵字作用
1:主要存在於子類方法中,用於指向子類對象中父類對象。
2:訪問父類的屬性
3:訪問父類的函數
4:訪問父類的構造函數
二.super注意的地方
this和super很像,this指向的是當前對象的調用,super指向的是當前調用對象的父類。類加載完畢,創建對象,父類的構造方法會被調用(默認自動無參),然後執行子類相應構造創建了一個子類對象,該子類對象還包含了一個父類對象。該父類對象在子類對象內部。this super只能在有對象的前提下使用,不能在靜態上下文使用。
三.super關鍵字的使用
1.子類的構造函數默認第一行會默認調用父類無參的構造函數,隱式語句
super();
[java] view plain copy
print?
Son(int y) {
//super();隱式語句
this.y = y + x;
System.out.println("這是子類的有參構造");
}
2.子類顯式調用父類構造函數
在子類構造函數第一行通過super關鍵字調用父類任何構造函數。如果顯式調用父類構造函數,編譯器自動添加的調用父類無參數的構造就消失。構造函數間的調用只能放在第一行,只能調用一次。super()和this()不能同時存在構造函數第一行。
[java] view plain copy
print?
Son(int y) {
super(y);// 子類顯式調用父類構造函數
this.y = y + x;
System.out.println("這是子類的有參構造");
}
四.super思考
如果開發者自定義了一個類,沒有顯示的進行類的繼承,那麼該類中成員函數是否可以使用super關健健字?可以使用,繼承了Object類,Object類是所有類的父類。
[java] view plain copy
print?
class Demo7 {
publ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super.toString());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new Demo7().print();
System.out.printl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