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an Code》读后总结

1.关于命名需要名副其实,标准就是你根本不需要再为变量添加注释。命名规则,类名,变量名尽量用名词,方法名用动词,别做无意义的命名,如果多个变量具有相同的前缀,请考虑封装成类,别做容易让人混淆概念的命名。不要怕长名字,如果一个长名字能让你更清晰的明白它的含义,尽管用它吧。

2.关于方法请记住一条准则,短或者更短。一个方法的职责是做一件事,并且只做一件事,检查准则是:看能否再拆出一个方法,一个方法里做的是一个层级的事(比如洗衣服的泡衣服,洗涤,晾衣服就是一个层级的事),方法名使用描述性的名称,最好就是能够看到方法名就知道该方法的功能。关于参数,无参数最容易让人理解,一个参数次之,两个参数更次(可以试着将该方法的功能封装到其中一个参数的成员方法中或者将参数写成当前类的成员变量,就无需再传递它),三个及三个以上请考虑将其中一些参数封装成类。方法要么是修改参数的状态,要么是得到参数的信息,不能同时都做,这样就违背了一个方法只做一件事的原则。

3.关于对象,原则上是不能暴露自己的私有属性,get/set方法就是提供自己的私有属性的方法,不建议有这种方法(bean除外,照书上理解bean是一种数据结构)所以只暴露特定的操作的数据的方法,德墨忒耳律:类C的方法f只应该调用这些对象的方法:C,由f创建的对象,作为参数传递给f的对象,由C的实体变量持有的对象。换言之,只跟朋友谈话,不与陌生人谈话。对象暴露行为,隐藏数据,便于添加新对象类型,但难以在既有对象中添加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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