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最高境界在“無爲而治”

 “無爲而治”,是我國先賢共同追求的理想。孔子說:“無爲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爲哉? 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天子應該無爲於上,以期賢相有爲於下。依孔子的觀點,管理既爲“修己安人的歷程”,管理者所需要努力的,即在“修身以正人”。他認 爲“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肯定“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不敢不用情。”管理者只要以身作則,以 道誨人,便可以“無爲而治”。

  道家老子居於自然之道,把歸根覆命的原理應用到管理上,主張“爲無爲則無不治”。他 認爲“賢明的管理者是不發號施令的;發好施令的管理者似乎並不賢明”,宣導管理者以“無爲”的態度來處理事務,實行“不言”的教導。因爲賢明的管理,旨在 淨化同仁的心思,滿足同仁的安飽,減損同仁的心志,增強同仁的體魄。常使同仁沒有僞詐的心智,沒有爭盜的慾念,使那些自作聰明的人不敢妄爲。用這種“無爲 ”的態度來管理,相信任何機構沒有不上軌道的。老子肯定“清靜爲天下正”,因而用“治大國若烹小鮮”的妙語來形容清靜的無爲而治。

  莊子“只聽過世人希望安然自在,沒有聽說過要管制天下”。他認爲“管理者最好依據自 得的德,來成全於自然。就像遠古的君主治理天下那般,出於無爲,一切順其自然”。因爲“即使用盡天下的力量,也不足以獎賞善舉;即使用盡天下的力量,也不 足以懲罰罪惡。天下之大,既然不足以處理獎賞懲罰,而三代以後,卻喧囂着要以獎賞懲罰爲能事,當然弄得沒有空閒來安定性命之情”。管理者如果“有爲”,便 不能爲治;所以“莫若無爲”,使大家安定性命的真情。

  法家“無爲而治”的理想,與道家相似。而所採取的途徑,則頗不相同。老子以清靜致無爲,申韓則以專制致無爲。法家的觀點,是借重明法飭令,重刑壹教的手段,來達成“明君無爲於上,羣巨竦懼乎下”的境界。管理者有勢,又善用術,依法行使刑賞,便可以無爲而治。

  “無爲而治”也是墨家和名家的理想目標,墨子主張兼愛非攻,名家宣導循名責實,都是達到“無爲”目標的“有爲”手段。

  中國人特別愛好自由自在。我們不是不瞭解“天”的威權,能降臨禍福。但是“天人合一 ”的觀念,卻使我們在“天定勝人”,順天者得福,逆天者不免得禍之外,更開拓出“人定勝天”的力量,肯定禍福由人自召。孔子“盡人事以聽天命”的主張,早 已把中國人從迷信鬼神的領域中拉了出來。中庸開宗明義,便指出“天命之謂性”。命是命令,天命即是天的命令。依據科學研究,萬物運行的方式、萬物變化的方 法、萬物運動的順序,以及萬物運行的目標,都是先天規定的,決非萬物自己規定的。因爲各種物類,其先天還沒有存在。“命”是秩序的來由,天命是人一生所應 走的路。不過人爲萬物之靈,就是靈在人自己也可以發出命令,來決定自己是不是服從天的命令。物聽命屬於必然;人則不同,我們的服從天命,是自由的,全憑自 己作主。所以人類可以相親相愛,也可能自私作惡,祇是無論如何,都必須負起“自由”所帶來的責任,承受“自由”所產生的後果。這種自作自受的規律,也是天 命的一部份。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帝力於我何有哉!”一直是中國人嚮往的境界,我們普遍不喜歡受管,總覺得自己可以管好自己。孔子說他“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實在描畫出中國人理想的目標。

  “人性不喜歡接受他人的管治,卻應該自我修養,把自己管治好”,大概是“無爲而治”的基本原理。每一個人都修己,也都儘量求能安人,當然可以無爲而治。

  由於時代的變遷,“無爲而治”有其不同的意義與功能,我們現在分成(一)無爲而治的傳統意義及功能;(二)無爲而治的近代意義及功能;(三)無爲而治的現代化意義及功能,說明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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