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例
2. 靜態
2.1 抽象
2.2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方式
2.3 每個對象都有一個接口
2.4 每個對象都提供服務
將對象作爲服務提供者看待.
開發者的目標就是創建能夠提供理想的服務來解決問題的一系列對象.
2.5 被隱藏的具體實現
將程序開發人員按照角色分爲類創建者和客戶端程序員.
客戶端程序員的目標是收集各種用來實現快速開發的類.
類創建者的目標是構建類,這種類只向客戶端程序員暴露必須的部分.隱藏的部門類創建者可以任意修改.
java用三個關鍵字在類內部設定邊界:
public 表示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private表示除了類創建者和類型內部方法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訪問.
protected和private關鍵字相同,但繼承的類可以訪問.
默認訪問權限包訪問權限.
2.6 複用具體實現
2.7 繼承
2.8 伴隨多態的可互換對象
2.9 單根繼承結構
單根繼承結構保證所有對象都繼承自單一的基類,都具備某些功能.所有對象都很容易在堆上創建.
2.10 容器
容器在任何需要時都可以擴充自己以容納你置於其中的所有東西.
List用來存儲序列.
Map用來建立對象之間的關聯.
Set每個對象類型只持有一個.
參數化類型就是一個編譯器可以自動定製作用於特定類型上的類,在Java中稱爲範型.
2.11 對象的創建和生命期
對象創建的兩種方式:1. 將對象置於堆棧或限域變量或靜態存儲內實現,2. 在被稱爲堆的內存池中動態地創建對象.
java採用動態內存分配方式,使用new關鍵字創建對象.
java使用垃圾回收器機制,自動發現不再使用的對象,並銷燬它.
2.12 異常處理:處理錯誤
異常是一種對象,它從出錯地點被拋出,並被專門設計的異常處理器獲得,執行不同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