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la類
創建類
- scala把主構造函數放到了類定義中
- 類定義中的任何表達式都會作爲主構造函數的一部分執行
- this()方法表示構造函數
- 副構造函數的第一條語句,要麼是調用主構造函數,要麼是調用另一個副構造函數
scala中使用
_
表示變量類型的默認值
繼承類
scala中繼承與java基本一致,除了兩點
1. 重寫方法需要override
關鍵字
2. 只有主構造函數
才能往基類構造函數中傳參數(即調用積基類造函數)
主構造函數中的參數也需要
overwride
關鍵字
單例對象
scala中使用object
創建單例對象。因爲單實例對象無法初始化,所以不能給它的主構造函數傳遞參數。
伴生對象
Scala也以創建一個和類關聯的單例對象。這樣的單例對象(object
)和類(class
)同名,它稱爲伴生對象,對應的類就稱爲伴生類。它們可以互相訪問彼此的private字段和private方法。
static屬性和apply方法
在object
中創建的方法和屬性相當於java中得static方法和屬性。scala提供了apply
方法用於實現()
語法。例如Man(‘louis’)。
如果構造函數沒有參數,可以使用new Sample形式替代new Sample()形式創建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