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la學習筆記2--類

scala類


創建類

  1. scala把主構造函數放到了類定義中
  2. 類定義中的任何表達式都會作爲主構造函數的一部分執行
  3. this()方法表示構造函數
  4. 副構造函數的第一條語句,要麼是調用主構造函數,要麼是調用另一個副構造函數

scala中使用_表示變量類型的默認值

繼承類

scala中繼承與java基本一致,除了兩點
1. 重寫方法需要override關鍵字
2. 只有主構造函數才能往基類構造函數中傳參數(即調用積基類造函數)

主構造函數中的參數也需要overwride關鍵字

單例對象

scala中使用object創建單例對象。因爲單實例對象無法初始化,所以不能給它的主構造函數傳遞參數。

伴生對象

Scala也以創建一個和類關聯的單例對象。這樣的單例對象(object)和類(class)同名,它稱爲伴生對象,對應的類就稱爲伴生類。它們可以互相訪問彼此的private字段和private方法。

static屬性和apply方法

object中創建的方法和屬性相當於java中得static方法和屬性。scala提供了apply方法用於實現()語法。例如Man(‘louis’)。

如果構造函數沒有參數,可以使用new Sample形式替代new Sample()形式創建對象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