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static和final的區別

Java中static和final的區別


static是靜態修飾關鍵字,可以修飾變量和程序塊以及類方法:

當定義一個static的變量的時候jvm會將將其分配在內存堆上,所有程序對它的引用都會指向這一個地址而不會重新分配內存;

當修飾一個程序塊的時候(也就是直接將代碼寫在static{...}中)時候,虛擬機就會優先加載靜態塊中代碼,這主要用於系統初始化;

當修飾一個類方法時候你就可以直接通過類來調用而不需要新建對象。

final可以修飾變量、方法及類:

當定義一個final變量時,jvm會將其分配到常量池中,程序不可改變其值;

當修飾一個方法時,該方法在子類中將不能被重寫;

當修飾一個類時,該類不能被繼承。

 

  1. static變量

按照是否靜態的對類成員變量進行分類可分兩種: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或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兩者的區別是:

對於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內存),JVM只爲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但是這是不推薦的)。對於實例變量,沒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爲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靈活)。

  2.  static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因爲static方法獨立於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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