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3——選擇器

1.屬性選擇器

選擇符 簡介
E[att] 選擇具有att屬性的E元素
E[att=“val”] 選擇att屬性爲val的E元素
E[att^=“val”] 匹配att屬性開頭爲val的E元素
E[att$=“val”] 匹配具有att屬性、且其值以val結尾的E元素
E[att*=“val”] 匹配具有att屬性、且值中含有val的E元素
E[att~=“val”] 匹配具有att屬性,且值中包含val且val前有空格的E元素

注意:類選擇器、屬性選擇器、僞類選擇器權重都爲10。

2.結構僞類選擇器

選擇符 簡介
E:first-child 匹配父元素中的第一個子元素E
E:last-child 匹配父元素中的最後一個子元素E
E:nth-child(n) 匹配父元素中的第n個子元素E
E:first-of-type 指定類型E的第一個
E:last-of-type 指定類型E的最後一個
E:nth-of-type 指定類型E的第n個

說明:nth-child(n)
1、n可以是數字、關鍵字(add、even)和公式;
2、公式中,n從0開始計數;
2、通常,第0個或超出元素會被忽略;

3. 僞元素選擇器

  • ::before
  • ::after
    注意:

1、before和after必須有content屬性
2、before在內容的前面,after在內容的後面;
3、before和after都會創建一個行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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