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面向對象三 繼承

01_面向對象(代碼塊的概述和分類)(瞭解)(面試的時候會問,開發不用或者很少用)

  • A:代碼塊概述
    • 在Java中,使用{}括起來的代碼被稱爲代碼塊。
  • B:代碼塊分類
    • 根據其位置和聲明的不同,可以分爲局部代碼塊,構造代碼塊,靜態代碼塊,同步代碼塊(多線程講解)。
  • C:常見代碼塊的應用
    • a:局部代碼塊
      • 在方法中出現;限定變量生命週期,及早釋放,提高內存利用率
    • b:構造代碼塊 (初始化塊)
      • 在類中方法外出現;多個構造方法方法中相同的代碼存放到一起,每次調用構造都執行,並且在構造方法前執行
    • c:靜態代碼塊
      • 在類中方法外出現,並加上static修飾;用於給類進行初始化,在加載的時候就執行,並且只執行一次。
      • 一般用於加載驅動

02_面向對象(代碼塊的面試題)(掌握)

  • A:看程序寫結果
  • class Student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 靜態代碼塊");
        }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 構造代碼塊");
        }
    
        public Student() {
            System.out.println("Student 構造方法");
        }
    }
    
    class Demo2_Student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Demo2_Student靜態代碼塊");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我是main方法");
    
            Student s1 = new Student();
            Student s2 = new Student();
        }
    }
    

注意大括號的位置
這裏寫圖片描述

03_面向對象(繼承案例演示)(掌握)

  • A:繼承(extends)
    • 讓類與類之間產生關係,子父類關係
  • B:繼承案例演示:
    • 動物類,貓類,狗類
    • 定義兩個屬性(顏色,腿的個數)兩個功能(吃飯,睡覺)
  • C:案例演示
    • 使用繼承前
  • D:案例演示
    • 使用繼承後

04_面向對象(繼承的好處和弊端)(掌握)

  • A:繼承的好處
    • a:提高了代碼的複用性
    • b:提高了代碼的維護性
    • c:讓類與類之間產生了關係,是多態的前提
  • B:繼承的弊端

    • 類的耦合性增強了。

    • 開發的原則:高內聚,低耦合。

    • 耦合:類與類的關係
    • 內聚:就是自己完成某件事情的能力

05_面向對象(Java中類的繼承特點)(掌握)

  • A:Java中類的繼承特點
    • a:Java只支持單繼承,不支持多繼承。(一個兒子只能有一個爹)
    • 爲什麼不能多繼承,安全隱患:兩個父類有同樣的方法怎麼辦
      • 有些語言是支持多繼承,格式:extends 類1,類2,…
    • b:Java支持多層繼承(繼承體系)
  • B:案例演示
    • Java中類的繼承特點
      • 如果想用這個體系的所有功能用最底層的類創建對象
      • 如果想看這個體系的共性功能,看最頂層的類

06_面向對象(繼承的注意事項和什麼時候使用繼承)(掌握)

  • A:繼承的注意事項
    • a:子類只能繼承父類所有非私有的成員(成員方法和成員變量)
    • b:子類不能繼承父類的構造方法,但是可以通過super(馬上講)關鍵字去訪問父類構造方法。
    • c:不要爲了部分功能而去繼承
    • 項目經理 姓名 工號 工資 獎金
    • 程序員 姓名 工號 工資
  • B:什麼時候使用繼承

    • 繼承其實體現的是一種關係:”is a”。
      Person
      Student
      Teacher
      水果
      蘋果
      香蕉
      橘子

    採用假設法。
    如果有兩個類A,B。只有他們符合A是B的一種,或者B是A的一種,就可以考慮使用繼承。

07_面向對象(繼承中成員變量的關係)(掌握)

  • A:案例演示
    • a:不同名的變量
    • b:同名的變量

08_面向對象(this和super的區別和應用)(掌握)

  • A:this和super都代表什麼
    • this:代表當前對象的引用,誰來調用我,我就代表誰
    • super:代表當前對象父類的引用
  • B:this和super的使用區別
    • a:調用成員變量
      • this.成員變量 調用本類的成員變量,也可以調用父類的成員變量
      • super.成員變量 調用父類的成員變量
    • b:調用構造方法
      • this(…) 調用本類的構造方法
      • super(…) 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
    • c:調用成員方法
      • this.成員方法 調用本類的成員方法,也可以調用父類的方法
      • super.成員方法 調用父類的成員方法

09_面向對象(繼承中構造方法的關係)(掌握)

  • A:案例演示
    • 子類中所有的構造方法默認都會訪問父類中空參數的構造方法,因爲都有默認的super();爲什麼默認,因爲要繼承父類的數據
  • B:爲什麼呢?

    • 因爲子類會繼承父類中的數據,可能還會使用父類的數據。
    • 所以,子類初始化之前,一定要先完成父類數據的初始化。

    • 其實:

      • 每一個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默認都是:super() Object類最頂層的父類。

10_面向對象(繼承中構造方法的注意事項)(掌握)

  • A:案例演示
    • 父類沒有無參構造方法,子類怎麼辦?
    • super解決
    • this解決
  • B:注意事項
    • super(…)或者this(….)必須出現在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上

11_面向對象(繼承中的面試題)(掌握)

  • A:案例演示
  • 看程序寫結果1
    class Fu{
        public int num = 10;
        public Fu(){
            System.out.println("fu");
        }
    }
    class Zi extends Fu{
        public int num = 20;
        public Zi(){
            System.out.println("zi");
        }
        public void show(){
            int num = 30;
            System.out.println(num);
            System.out.println(this.num);
            System.out.println(super.num);
        }
    }
    class Test1_Extend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z.show();
        }
    }
    

    Fu Zi 30 20 10;

    看程序寫結果2
    class Fu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靜態代碼塊Fu");
        }
    
        {
            System.out.println("構造代碼塊Fu");
        }
    
        public Fu() {
            System.out.println("構造方法Fu");
        }
    }
    
    class Zi extends Fu {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靜態代碼塊Zi");
        }
    
        {
            System.out.println("構造代碼塊Zi");
        }
    
        public Zi() {
            System.out.println("構造方法Zi");
        }
    }
    
    Zi z = new Zi(); 請執行結果。
    

12_面向對象(繼承中成員方法關係)(掌握)

  • A:案例演示
    • a:不同名的方法
    • b:同名的方法

13_面向對象(方法重寫概述及其應用)(掌握)

  • A:什麼是方法重寫
    • 重寫:子父類出現了一模一樣的方法(注意:返回值類型可以是子父類,這個我們學完面向對象講)
  • B:方法重寫的應用:
    • 當子類需要父類的功能,而功能主體子類有自己特有內容時,可以重寫父類中的方法。這樣,即沿襲了父類的功能,又定義了子類特有的內容。

14_面向對象(方法重寫的注意事項)(掌握)

  • A:方法重寫注意事項

    • a:父類中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寫
      • 因爲父類私有方法子類根本就無法繼承
    • b:子類重寫父類方法時,訪問權限不能更低
      • 最好就一致
    • c:父類靜態方法,子類也必須通過靜態方法進行重寫

      • 其實這個算不上方法重寫,但是現象確實如此,至於爲什麼算不上方法重寫,多態中我會講解(靜態只能覆蓋靜態)
    • 子類重寫父類方法的時候,最好聲明一模一樣。

  • B:案例演示
    • 方法重寫注意事項

15_面向對象(方法重寫的面試題)(掌握)

  • A:方法重寫的面試題

    • Override和Overload的區別?Overload能改變返回值類型嗎?
    • overload可以改變返回值類型,只看參數列表
    • 方法重寫:子類中出現了和父類中方法聲明一模一樣的方法。與返回值類型有關,返回值是一致(或者是子父類)的

    • 方法重載:本類中出現的方法名一樣,參數列表不同的方法。與返回值類型無關。

    • 子類對象調用方法的時候:

      • 先找子類本身,再找父類。

16_面向對象(使用繼承前的學生和老師案例)(掌握)

  • A:案例演示
    • 使用繼承前的學生和老師案例
    • 屬性:姓名,年齡
    • 行爲:吃飯
    • 老師有特有的方法:講課
    • 學生有特有的方法:學習

18_面向對象(final關鍵字修飾類,方法以及變量的特點)(掌握)

  • A:final概述
  • B:final修飾特點
    • 修飾類,類不能被繼承
    • 修飾變量,變量就變成了常量,只能被賦值一次
    • 修飾方法,方法不能被重寫
  • C:案例演示
    • final修飾特點

19_面向對象(final關鍵字修飾局部變量)(掌握)

  • A:案例演示
    • 方法內部或者方法聲明上都演示一下(瞭解)
    • 基本類型,是值不能被改變
    • 引用類型,是地址值不能被改變,對象中的屬性可以改變

20_面向對象(final修飾變量的初始化時機)(掌握)

  • A:final修飾變量的初始化時機
    • 顯示初始化
    • 在對象構造完畢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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