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語言基礎學習筆記——常量和變量

常量:在程序執行中,取值不可變的量稱爲常量。

整型常量:分爲八進制、十進制、十六進制常量。八進制以整數0開頭,用0—7表示;十六進制以0x開頭,用0—9和ABCDEF表示(A表示10,B表示11…)。

實型常量:可以用十進制和指數形式表示。

字符型常量:使用單引號表示(如’a’)。

字符串常量:用雙引號括起來表示的字符序列(“hello”)。編譯器遇到 \0 結束字符串讀取,所以在字符串最後會自動存儲一個\0,會多佔一個字節。如’a’字節數爲1,"a"字節數爲2。

轉義字符:是特殊的字符常量,起控制作用,在輸出界面不會顯示出來,以反斜槓\開頭。
轉義字符
符號常量:(宏定義)用一個標識符代表的常量。在使用之前要先定義,格式如下:

//#define  符號常量名  常量
//用空格分隔,常量後不加分號
#define PI 3.14

符號常量的優點:書寫程序時簡單,不易出錯;修改時方便,增加程序可讀性;符號常量慣用大寫字母。

標識符:是用戶編程時通過C語言的字符爲變量以及函數等指定的名字。
標識符的命名規則
①標識符由字母、數字、下劃線組成,並且不能數字開頭。
②標識符長度一般不超過8個字符。
③標識符對大小寫敏感(year !=Year)。
④C語言關鍵字不能作爲標識符。

變量:在程序執行過程中取值可變的量。

變量的定義: 類型說明符  變量名
如:

int day;
//兩個同類型的變量可以同時定義
int a, b;
float r;
char ch;

注:最後一個變量之後必須以分號結尾,形成一個語句;變量定義必須放在變量使用之前,一般放在函數體的開頭部分;在同一語句裏不能混合定義不同類型的變量。

變量的初始化:給定變量一個有意義的初始值;清理內存中的垃圾值。
如:

int day = 0;

變量的賦值:即在定義變量時沒有賦予初始值,在需要使用時再賦值。
注:如果變量被定以後,沒有給它初始化或賦值,那麼它的值是一個隨機值。

賦值的格式:類型說明符 變量;
      變量 = 變量值;
如:

int day;
day = 365;

其中,等號爲賦值號,表示將等號右邊的數賦值給左邊的變量(在C語言中,使用==判斷兩個值是否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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