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中LINQ多條件JOIN時爲什麼使用匿名類就可以?

今天心血來潮,突然想弄明白爲什麼LINQ中多條件JOIN的時候,使用new 匿名類就能成功,這是爲什麼呢?爲什麼LINQ用的equals 而不是常見的“==”?

隨後,進行了如下的測試,發現equals對匿名類對象和具名類對象的處理不太一致

進一步瞭解才發現,

C#中,對匿名類的做了重寫,使得最開始LINQ中的條件判斷能夠成功。不過,根據測試能發現,要讓兩個匿名對象相等,屬性屬性,屬性名和屬性值都必須一致才行。

進一步瞭解爲什麼equals對具名類對象的表現與匿名類對象的差異,發現equals只是object的虛方法,測試中自定義的類沒有重寫equals,再調用中調用了objects的方法而返回false。同時,也可以參考這個朋友的文章瞭解更多。

如下,是從SO上找到的關於“==”與equals的區別

所以,通常equals比較的兩個對象的內容,“==”比較的是兩者是否是同一個東西。在自定義的類中,如果要用到對象比較,可以根據需要重寫equals來控制判斷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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